公幼教保員考績不用再輪流拿乙 申訴制度擬靠修法達成

全台6000名公立幼兒園教保人員考核有75%甲等上限,即便整年無過失,也和同事面臨「輪流拿乙等」的不合理待遇。教育部近日正式修法取消75%上限,也明訂考核小組委員應納入教保員代表。公幼教保員自救會昨晚再與教育部開會,若公幼教保員要申訴考績不合理,目前僅能循勞資調解管道,未來擬將申訴該制度寫入「教保服務條例」,盼在立法院新會期通過。
根據「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一園所僅75%教保員能拿甲等,拿乙則停留原薪級,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去年12月初曾召開記者會指出,若一間幼兒園只有2名教保員,2人輪流拿乙,要晉級到最高薪級至少要等29年,職涯少領100萬元以上,盼朝如實考核進行。
教育部也正式修法回應訴求,修法內容包括第15條規定契約進用人員的考核細目,由各縣市主管機關訂定,並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第16條取消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年終考核75%甲等的限制,另也移除職員、護理人員、社
會工作人員、司機及廚工的限制;第19條明訂考核小組委員應納入契約進用教保服務人員代表。
由於公幼教師適用教師法,公幼契約進用教保員適用勞基法,公幼教師若不滿考核結果,可向上呈報教育主管機關;公幼契約進用較保員僅能循勞動檢查、勞資調解管道,缺乏第三方公正單位,常是「求助無門」。
公幼園長顏嘉辰表示,昨日會中國教署長彭富源坦言現行教保制度確實缺乏第三方申訴單位,申訴制度將訂定在「教保服務條例」,已經和行政院說好排入立法院下一會期優先法案,彭富源也承諾在修法過程中,邀請公幼教保員自救會參與。
考績獎金部分,教保員希望比照教師有甲等1個月考績獎金,教育部則表示,考績獎金因涉及其他人員,有一體適用的問題,工程浩大,可能會遭地方質疑「中央請客,地方買單」,教育部會中表示會再研議。
顏嘉辰則指出,若無法提供考績獎金,不如提高教保費。現行公幼教師每月3千、私幼每月2千、教保員每月僅900元,他也轉述教育部會中說法「不是不能做,但會拖很久」。
顏嘉辰也提到,現行教保員起薪3萬5180元,加上年終獎金,一年總收入約51萬元,低於行政院公布的平均薪資,希望可以調高薪資水平,比照教師起薪3萬8000多元,實質提高教保員收入。
公幼教保員自救會原定1月23日到教育部門口陳情,顏嘉辰表示,昨晚會議算是圓滿落幕,自救會訴求接近全數達程,等看到會議紀錄,確定訴求都有寫入,再決定是否取消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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