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私大違法扣減教授學術研究費 教育部要求校方補發
南部一所私立大學顏姓教授,向全國私立學校產業工會投訴,該校於今年2月起停止給付顏師全部學術研究加給,致顏師每月減少3萬8675元薪給。教育部近日發函工會表示,查該校並未與顏師協議而逕自變更其學術研究加給支給數額,違反教師待遇條例,已函請該校盡速補發顏師今年2月後的學術研究加給,並於11月15日前將補發薪資相關證明函復教育部。
教育部公函表示,私立學校如欲調整教師加給的支給數額,無論學校協議程序為何,均須與個別教師協議同意調整加給支給數額後納入聘約始生效力,如教師未同意調整者,仍應按原聘約(書)規定發給。
查該所南部私大教師聘約明定,該校在未實施學術研究費分級制下,顏師職級為助理教授,學術研究費月支數額應為新台幣3萬8675元,學校在未與顏師協議同意調整並納入聘約前,不得變更支給數額。
教育部公文指出,查該校並未與顏師協議而逕自變更其學術研究加給支給數額,已函請該校應盡速補發顏師108年2月後的學術研究加給,並於11月15日前將補發薪資相關證明函復教育部。如未於期限內改善者,將依教師待遇條例第23條第1項第4 款規定處以罰鍰,並按次處罰至改善為止。
全國私立學校產業工會理事長尤榮輝表示,除了顏師外,教育部也已要求這間私大檢附相關證明資料,包括與所有編制內專任教師達成調整學術研究加給協議的具體資料,俾資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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