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報導/教團:關鍵不在訂契約 應落實勞動保障
【110學測】
教育部針對大專院校境外生校外實習與工讀,提出更具體規範。全國私校工會理事長尤榮輝表示,教育部措施立意良好,執行上,恐怕有許多困難。
尤榮輝說,如何監督查核,避免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如何界定實習工作,是否符合系所專業。境外生被安排從事非實習課程的工作時,如何有效管理。只能期待學校與合作廠商本教育良心自律,配合教育部的鐵腕懲處措施,才能有效遏阻假實習,真打工歪風。
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說,對於新南向專班或一般大專學校的校外實習,關鍵不在簽訂契約,而是對於有勞動事實的實習,有提供勞力供業主取得成果,就要落實勞動的法律保障,這是勞動與教育主管機關的職責。
林柏儀表示,只要沒落實勞動保障,實習生隨時可能在實習名義下,成沒基本工資保障,沒勞健保,沒有加班費的廉價勞工,廠商就有誘因透過仲介勾結學校大量提供廉價實習工,學生則在修取實習學分順利畢業的壓力下得被迫配合。
尤榮輝說,學校與合作廠商面臨最大困難,在於如何提供境外生符合專業發展的實習機會。主觀上,境外生修畢第一年的學校基礎課程後,是否具備專業實習能力不無疑問,加以境外生中文能力不足以跟主管或同仁溝通,導致工作大多只能被安排到低技術的工作,是否符合境外生專業發展需求,習得一技之長,恐有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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