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適任教師無法解聘 人本:門檻應降回2分之1

新竹某國小日前發生特教班學生遭體罰事件,人本教育基金會今指出,該案中每天打罵、甚至不准特教生吃午餐的不適任教師,竟因未達教評會三分之二同意門檻而無法解聘,受害學生父親也泣訴教師誘發學生情緒侵犯助理員、設局取證給精神科醫師。教師法修法在即,人本呼籲教評會解聘教師門檻應降回二分之一,以淘汰不適任教師。
人本教育基金會今日偕同受害者父親舉行記者會。人本指出,今年1月底接到新竹某國小家長申訴,花了10天將手機放在學生書包內進行蒐證,結果沒聽到任何教學內容,只聽到老師打罵,威脅小孩聲音,校方卻只解聘王姓教保員,兩名特教老師只須輔導,後來新竹市教育處表示已退回將曾姓教師納入輔導期的決議,但仍未解雇教師。
人本指出,去年台中某國中也曾發生學生遭教師性騷擾、體罰,該學生的家長指出,自己小孩每天有三節課被要求在教官室跪著罰寫,教師經被社會局認定有身心虐待,依兒少法開罰並公告姓名,校方最後卻沒有解聘,僅以記一大過處分,因為教評會只要有三分之一委員反對,就可以推翻多數人的決定。
立委李麗芬建議,教評會前也許能有層級在主管機關第三公正單位介入,立委張廖萬堅表示,此次教師法草案中第9條就有增列,當教評會處理解聘停聘時,學校應另行增聘校外學者專家擔任委員。他強調,只有處理不適任教師才有外加浮動名額,讓教評會中的教師比例降至二分之一,有第三方公正人士來處理,才能讓受害家長和老師站在比較對等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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