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法修法 家長怒批:民進黨取悅教團將使信用破產

3月7日行政院核定教師法後,全國許多家長團體表示肯定,但僅一天時間,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管碧玲即發表妥協言論,讓家長團體感到失望。家長團體提醒民進黨:既然完全執政,就該完全負責,行政院提出修法條文,民進黨立院黨團卻迅速予以否定,「將使民進黨執政信用破產。」
家長團體表示,雖然教師團體對教師法修法有意見,但請不要忽略有更多的家長團體及關心教育的團體支持此次修法方向,「民進黨黨團如果只取悅教師團體,則將失去更多人民的支持。」
台灣家長教育聯盟、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全國家長教育志工聯盟等多個家長團體發起連署,表示完全支持此次行政院核定的教師法修正條文,慎重呼籲呼籲民進黨立委,請用肩膀挺全國學生受教權,支持行政院的修正條文,也就是支持全國家長,支持全國孩子。
針對這次教師法修法的四大爭議,家長團體表示,針對草案第9條第3項,教評會組成實質並未改變,只是在處理不適任教師時增聘委員,使不具行政職教師比例少於半數,這不但可以紓解學校老師處理不適任教師時的壓力,也可以讓家長更信任不適任教師的處理程序,將大大減少校園紛擾。
另外,草案第27條第1項第4款,違反限期升等而應予不續聘或資遣的聘約條款,家長團體認為,這是為提升大專教育品質,保障學生學習權,在少子化狀況下,此舉有利於學校招生,對大專教師有利無害。
草案第32條第1項第10款「教師有擔任行政職務之義務」,家長團體認為,這是為了解決目前普遍存在的學校找不到行政人員的困境,協助學校解決問題,保障學生學習權,如果學校沒有行政人員而導致經營困難,相信家長也不會把孩子送進這樣的學校,此條文修正也是在保障教師的工作權。
針對草案第35條,寒暑假返校的各項活動及總日數辦法由中央定之,家長團體表示,主要是將現有規定法制化,以確保提升教師教學品質,也是保障學生受教品質,此外,請立委注意上項條文內容是「各項活動及總日數之辦法」而不是「訂定總日數」,千萬不要被文字所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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