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台灣專利智財權保護制度 「發明專利再審查加速審查」方案正式上路試行
李淑蓮╱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為了優化台灣專利智財權保護制度,智慧局(TIPO)的發明專利再審查加速審查新措施已於2024年9月1日正式上路。智慧局表示「為加速審查發明專利再審查案,針對初審核駁審定理由僅核駁部分請求項,於再審查時,申請人願積極配合審查程序進行修正之案件,實施發明專利再審查加速審查方案(Accelerated Examination Program for Reexamination,簡稱AEPRe),試行期間為1年」。也就是說,此一加速措施目前規劃試行至2025年8月31日。
對發明人或是企業研發、智權部門的人來說,那些辛苦研發出來的創新技術,如果是選擇以專利來保護的話,當然是越快取得越好。然而,發明專利申請需要經過嚴謹的審查程序,如圖1的發明專利案審查及行政救濟流程圖所示,從左上角申請專利開始,沿著紅線走,要經過程序審及書審及實審;據智慧局訊息顯示,目前提出實體審查後平均審結期間約21個月[1],因此如果照著紅線順順的走,從申請到拿到專利,至少需要3年至4年時間 (如果沒有申請加速審查或申請提早公開)。然而,發明專利大部分都要經過OA(審查意見通知,Office Action)的來回,這也是很耗時的過程。再有甚者,如果在初審實審後不幸被核駁,便必須申請再審查(走圖1中的綠線),又是一場時間消耗戰。
為了更全面保障發明人權益,智權局一直很努力的讓專利申請人可以早點拿到專利,繼前幾年推出發明專利加速審查作業方案(AEP)後,又於2024年9月1日正式展開發明專利再審查加速審查方案(AEPRe)一年的試行期;只要申請人再審查時主動修正刪除初審認定不予專利的請求項,保留其他請求項者,智慧局將可提供加速審查,有助專利申請人加速取得專利。
「發明專利再審查加速審查」方案要點
圖2為發明專利再審查加速審查(AEPRe)方案流程圖。智慧局指出,發明專利審查有初審及再審查二個階段,若初審沒有核准,申請人可以提再審查,AEPRe加速審查乃是針對初審核駁審定理由僅核駁部分請求項的案件(無不准專利事由),若申請人於再審查時以「刪除核駁請求項、將未核駁請求項改寫為獨立項」的方式進行修正,使專利範圍成為初審認定的核准範圍,該再審查案件即可以提出AEPRe申請,智慧局將進行加速審查,6個月內就會發出審查意見。據智慧局資料顯示,2023年發明專利再審查件數為6,538件,平均首次通知期間為10.1個月,平均審結期間為13.1個月。
自9月1日起試行的AEPRe可於線上提出申請 (發明專利再審查加速審查申請書),程序簡便且無須規費,若申請人提出AEPRe申請,智慧局會於6個月內發出再審查審查意見通知函或審定書。智慧局評估,實際上申請人應該在2~3個月就能收到審查結果,有利於申請人快速取得專利。
AEPRe 申請三要件 | |
項目 | 說明 |
適格案件 | 發明專利再審查案,其初審核駁審定理由僅核駁部分請求項者。 |
申請時點 | 申請人應於智慧局程序審查通知「即將進行再審查函」送達起,至智慧局核發「第一次再審查審查意見通知函」之期間內,申請AEPRe。 |
修正內容 | 應依專利法第49條規定提出修正,且全部修正內容須符合以下態樣: 1. 刪除具有不准專利事由之請求項。 2. 單純將初審核駁審定理由無不准專利事由的附屬項,改寫為獨立項。 ※ 前述修正內容,得一併調整項號、依附關係及新增附屬項。 |
表1. AEPRe 申請三要件;製表:北美智權報/李淑蓮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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