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期全民普發一萬 為內需股築夢

【文/方亞申】

稅收超徵再引發還稅於民話題,無論六千或一萬元,只要民眾收到錢對於內需消費一定有幫助,民生、餐飲、飯店住宿類股必雨露均霑。

去年稅收超徵五二八三億元,屬中央部分為三七五七億元,普發現金聲浪再起。國民黨力推「還稅於民」,主張普發現金一萬元,引發各界熱議。財經官員表示,若要普發現金,依現在情況仍要「過三關」,包含立法或修法賦予法源、編列特別預算、部會執行發放作業。

普發現金在台灣並非首例,過去四次發放,首次在二○○八年金融海嘯席捲全球,公司大放無薪假,甚至減薪、裁員事件頻傳,當時馬政府拍板以消費券方式刺激經濟,○八年十一月行政院端出「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條例」草案,十二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九年一月起發放。當時每人可以領取總計三六○○元消費券。

餐飲業準備打鐵趁熱

第二次二○二○年爆發COVID-19疫情,但因台灣民眾積極自主防疫,內需服務業門可羅雀、營收慘淡,政府因而在解封之際,推出「振興三倍券」,使用期間從七月中旬至年底,希望為消費動能添一把火。振興三倍券分為數位與紙本,民眾須付一千元,才能領取三千元三倍券。第三次為二一年國內疫情升溫,全國進入三級警戒、時間長達近三個月,內需服務業迎來真正的寒冬,政府因此在疫情趨緩後,加碼推出「五倍券」,十月上旬開放消費使用。

儘管台灣民眾逐漸習慣與疫情共存,但在通膨與升息壓力夾擊之下,全球景氣急轉直下,經濟也明顯放緩;政府考量二二年稅收超徵四千五百億元,可適度讓經濟果實與全民共享,因而決定發放現金六千元。

在新冠肺炎疫情過後,政府就曾透過《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為法源,普發現金每人六千元,當時主計總處曾表示,可推升經濟成長率○.三個百分點。這次政府又大幅超收,於是發放現金還稅於民聲音又響起。

先不論政院表示還債優先,諸如勞保、中油及台電虧損不少,但可視財政與國家需求可以討論。財經官員表示,假設要普發現金,比照前例,還有三關卡。首先,送到立法院審議並通過三讀,才有辦法走下去。當時特別條例不僅賦予發放現金法源,也明訂可用於撥補台電、勞健保等。

其次,立法通過之後,政府還要依據特別條例編列特別預算,同樣也須經過立法院審議,經過協商後才順利過關。最後是進入到部會執行程序,過去系統早已建置完成,當年也曾設計多元管道發放,以達便民,因此只要法規、預算皆到位,發放實務不成問題。

連鎖業具有經營彈性優勢

預計若是五月通過三審,最快七月將可發放,究竟是六千元還是一萬元還未協商。惟不論公家單位負債多寡,只要政府肯撒錢、民眾就多出意外之財,若有時效性必須消費完成,對於內需必定有刺激作用。

而台灣近兩年來餐飲業蓬勃發展,從牛排館到日式料理,再從鍋貼水餃到外帶飲品,近年來連鎖餐飲掛牌潮,如亞洲藏壽司、八方雲集、豆府等,逐漸吸引投資人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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