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億高中生均為不當贈與、賴母變人球她故意造成」!賴家子女2300字聲明還原家族恩怨情仇

5億高中生命案至今仍未能釐清死因。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5億高中生命案至今仍未能釐清死因。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撰文・李易紓】

5億高中生命案至今仍未能釐清死因,而他的母親賴母放棄中國戶籍,發生公媳亂倫後遭法院判決失去入籍台灣的機會,兒子賴男過世後,她失去依親資格也沒有中國戶籍,等於是「兩岸人球」。

移民署周四(5/25)表示,過去曾多次依兩岸機制協助賴母回中國,但因各種原因包括疫情、家庭因素無法執行,未來仍將持續尋求兩岸溝通管道,協助賴母返回中國。

對於賴母沒有資格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和身分證,賴姓阿公其他子女週五(5/26)也首度發出聲明,對於賴母想靠輿論取得合法在台身分,他們以2300字還原三代間的家族恩怨情仇。

聲明:賴姓高中生母親沒資格取得中華民國國籍與身份證

各位媒體記者:我們是賴姓阿公的四位子女,事件發生至今,我們雖感震驚,但因我們賴家阿嬤這邊與賴姓高中生母子本無往來,所以一直未做任何聲明與回應。

但當我們全家人於5月21日在新聞中看到賴姓高中生的律師團聲稱賴姓高中生母親目前的身份是人球,已經積極幫她申請身份證時,賴家阿嬤情緒再生波瀾 ,這已再度挑起我們家多年來最深沈的痛苦,所以決定以投書的方式為我們的母親(賴家阿嬤)說幾句公道話。

曾取得台灣身份證兩次,但兩次都被註銷

賴姓高中生母親身份何來人球之說?賴姓高中生母親在台二十幾年,曾取得台灣身份證兩次,但兩次都被註銷。

至今沒有中華民國國籍及身份證的原因如下:

第一次:賴姓高中生母親原為大陸地區人民,以其臺灣地區之配偶即賴家二兒子於97年2月間死亡,須在臺灣地區照顧未成年之親生子女即賴姓高中生為由,依兩岸關係條例第16條第2項第2款規定,於民國97年8月第一次拿到身份證,但因賴姓高中生非賴姓高中生母親與配偶所生,即與賴家二兒子確認無親子關係後,於民國97年10月依行政法117條規定,註銷其戶籍及中華民國護照。

第二次:當第一次身份證被註銷後,賴姓阿公辦理認養賴姓高中生,而賴姓高中生母親同樣以條例第16條第2項第2款規定,以需在台灣照顧未成年之親生子女為由,申請定居,進而再次申請到身份證。

賴姓阿公出軌在先,她未成功取得辦理身份證資格

賴家阿嬤不服,申請復查,因此賴姓高中生母親被內政部以同樣理由,於民國100年3月再次被撤銷戶籍登記 之後就一直只能以撫養幼兒的名義居留在臺灣。

再後來,賴姓高中生母親為了想再次取得台灣身份證,於104年間由賴姓阿公對賴家阿嬤提起離婚訴訟,要替賴姓高中生母親騰出配偶位置以好辦理身份證。

但因賴姓阿公自己出軌在先,經法院審理後判決賴姓阿公敗訴,以至於此次亦未成功取得辦理身份證的資格。

直到最近,賴姓高中生年滿18歲,賴姓高中生母親已無居留台灣的理由即將被驅逐出境,賴姓阿公再次想幫賴姓高中生母親申請身份證,結果因賴姓高中生母親有多項竊盜前科(有立案案號)拿不到良民證,因此申請失敗。

賴姓阿公一氣之下,於兩個多月前打電話來辱罵、恐嚇賴家阿嬤,都是因為賴家阿嬤阻擾賴姓高中生母親申請身份證,還揚言要拿槍打死賴家阿嬤,令賴家阿嬤心生惶恐,再為此申請保護令。

賴姓高中生母親前後兩次以不正當手段,取得臺灣地區之身份證,經主管機關查明後,撤銷其取得臺灣身份之處分,該撤銷之處分亦經最高行政法院肯認,賴姓高中生母親為何至今在兩岸皆無身份,其主因在於在兩次被撤銷台灣身份證時,其故意不申請回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究竟心態為何?我們不得而知,但變人球確實是她自己故意造成的。

如果說賴姓高中生母親的處境叫做「可憐」,那麼請問,賴家阿嬤的處境又該用什麼來形容?

賴姓阿公當初不顧全家人的反對,先後兩次自印尼及中國替賴家二兒子(領有中度智障手冊)娶回外籍新娘。結果第二任外籍新娘(即賴姓高中生母親)與賴姓阿公亂倫通姦,還把全家人趕出去。

當賴家阿嬤發現通姦實情後,賴家阿嬤為了家庭和諧,同家人曾與賴姓高中生母親商量,給她一筆錢請她回中國,但賴姓高中生母親開口要兩千萬!試問,二十幾年前,賴家除了阿公,賴家子女都是領薪水的上班族,誰拿得出來兩千萬?

不願意取得中國戶籍,是覬覦當初從賴家二兒子不當取得大批不動產所有權

說到底,是賴姓高中生母親自己不願意取得中國的戶籍,其留在臺灣地區無非是覬覦當初從賴家二兒子不當取得大批不動產之所有權。

賴家財產是賴家阿嬤陪著賴姓阿公辛苦三十幾年,一點一滴打拼出來的,理應一半財產屬於賴家阿嬤的!那為何數十筆賴家二兒子名下不動產,賴家阿嬤沒得到任何一筆?而全數到了賴姓高中生身上?因賴姓高中生的五億財產均為不當贈與!

賴家財產在很早以前賴姓阿公就多數登記在賴家二兒子名下,因為二兒子是中度智障,無處理財產之能力,所以都由身為監護人的賴姓阿公管理。當時,賴家一家人被趕出去後,因賴家二兒子的監護權在賴姓阿公身上,所以無法帶走。

後因賴家阿嬤發現賴姓阿公把二兒子的財產贈與給賴姓高中生後,以賴姓阿公身為二兒子的監護人,卻做出損壞受監護人利益為由,上法院告爭取監護人官司,結果成功爭取到二兒子的監護權,把賴家二兒子接過來同住。

相關新聞:

不只5億!高中生獲贈全在熱區「價值12億」…賴阿公如何變地產王?知情人:靠這門生意賺土地

但因二兒子不久即肝癌逝世,賴家阿嬤即以二兒子女兒監護人的身份,打官司要討回賴家阿公不當贈與給賴姓高中生的財產。誰知賴姓阿公找到二兒子的前妻(即二兒子女兒之生母)出來主張孫女不該告阿公為由,撤銷訴訟,以至於要不回那些不當贈與。

日前賴姓高中生母親的律師團主張賴姓高中生母親目前是無國籍者、是人球,所以不適用「台灣地區與中國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67條第1項規定」,只能繼承200萬的限制!

按該律師團邏輯來講,如果一個中國人與台灣人結婚,在未取得身份證時,台灣配偶過世,那中國配偶是不是主動放棄中國國籍而成為無國籍者,就不受兩岸條例最高200萬繼承的限制?合理嗎?當初設此條款的用意何在?今後,會有多少中國配偶效倣,鑽法律漏洞?

現今,賴姓高中生母親的律師團在媒體公開提出要幫賴姓高中生母親爭台灣身份證,無非是想利用媒體與輿論同情賴姓高中生母親喪子可憐的人設,訴諸悲情,濫用輿論及媒體對政府施壓,進而取得台灣身份證。

20年來不斷傷害賴家阿嬤,對賴家阿嬤豈是厚道?

試問,賴姓高中生母親來臺灣二十年期間,除與公公通姦生子,奪取賴家二兒子名下之數億元財產,多起竊盜案件等傷風敗俗之行為外,其有對賴家或臺灣這片土地做出任何善意之行為嗎?

其二十年來不斷傷害賴家阿嬤,媳婦將婆婆逐出家門,與公公通姦生子及同居,這對賴家阿嬤豈是厚道?是非公道在哪?

一個亂倫小三,搞到我們家妻離子散,還生個兒子來拿走賴家多數財產,現在兒子過世,想要繼承取得全部遺產,還想拿身份證,留在台灣逍遙度日,享用這數億元不動產,這對賴家阿嬤而言,情何以堪!

賴家四位子女在此作以上聲明後,將不接受任何媒體的採訪,賴家阿嬤年事已高,經不起折騰,煩請媒體記者們諒解!

相關新聞:

誰幫誰?和5億高中生結婚,代書兒稱「我爸說誰先結就能拿房產」…30筆遺產2情況恐收歸國庫

本文授權自今周刊,原文見此

延伸閱讀》

完敗0056的退休月領6萬投資術!用1檔ETF打造「日日配」現金流:日領2千元,1千萬8年後竟變1806萬

是你嗎?統一發票3、4月開獎了 6位千萬元得主「特徵」曝光!他只花46元就抱走大獎

11年前從1人公司開始…「喜舖」周品妤認借高利貸、欠債7000萬!商標轉給他人、租屋「不認炫富」

【尊重智慧財產權,如需轉載請註明資料來源《今周刊》,謝謝】

相關新聞

台灣捐血率世界第一 為何仍鬧血荒?血漿用量是日韓3倍...血庫告急真相解密

台灣捐血率堪稱全世界頂尖,捐血量也連年創高,近年卻頻頻爆出「血荒」,凸顯血液管理出問題;醫院檢討用血過多,推動病人血液管理,要加足馬力避開2027年的「死亡交叉」。

出口連12衰 台灣撐過今年貿易「猛烈撞牆」...2024年GDP可保3但仍藏2風險

過去一年,「高通膨」是全球經濟的主旋律;然而,隨著歐美央行升息循環告一段落,這場持續近2年的抗通膨之戰,似乎也到了收尾階段。

讀懂財報很難 先學3招不踩雷!專家:鎖定0050成分股 3指標篩出績優生

財報如何看?是不少投資者想學習的課題。透過財報揭露的獲利數字,有助找出營業狀況穩定,有成長潛力的個股。

又是抖音流行!「魔芋爽」小學生躲廁所吃 這成分破表…好市多也上架

近日在國小生之間最流行的零嘴「魔芋爽」,也在好市多上架,小孩們會知道這零嘴,主要是中國抖音流行,細究魔芋爽成分表,幾乎是油和添加物所組成,味道又油又辣,每百克竟然含有1262毫克的鈉,讓不少好市多會員在臉書上要求下架商品。

中獎機率比大樂透高!兩檔新股抽籤紅包還不跟?「這檔」抽中估賺10萬

台股即將進入總統大選、年底作夢行情,有利新股掛牌表現,想趁年底賺一波投資人要注意了,近期又有2檔新股可抽,分別為半導體設備商天虹(6937)以及地板通路商寶陞(2948)。

中國用以巴戰爭炒作「疑美論」 媒體人憂:加深社會極化現象

以巴衝突也成為中國資訊操作的標的。專門研究資訊操作的智庫「台灣資訊環境研究中心IORG」於11月22日發布報告指出,自以巴衝突爆發的第一個月內,中國趁機散播疑美論,宣稱「美國是以巴衝突的元兇、中國站在和平這邊」等,同時藉由戰爭恐懼塑造台灣政府不可靠的形象,製造台灣對民主治理、民主同盟的不信任。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