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士尼涉違兒童隱私法 支付1000萬美元與FTC和解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今天表示,迪士尼(Walt Disney)已同意支付1000萬美元(約新台幣3億元)和解費,以了結該公司涉嫌違反「兒童線上隱私保護法」的訴訟。
路透社報導,FTC先前提訴,指控迪士尼在影音平台YouTube上架部分專為兒童製作的影片時,沒有正確標示為「兒童內容」,因此在未事先通知家長或取得同意情況下,便透過這個平台蒐集13歲以下觀眾的個資,並用於向兒童投放廣告。
訴狀主張,迪士尼因此觸犯了「兒童線上隱私保護法」(Children's Online Privacy Protection Rule)。
FTC說,依規定,所有對象為13歲以下兒童的網站、應用程式(App)等線上服務,在蒐集個資前必須通知家長,並取得可驗證的家長同意。
根據今天提交的法院文件,擬議命令要求迪士尼「實施觀眾分級機制,確保旗下影片在適當情況正確標示為『為兒童製作』」。
FTC與迪士尼達成和解的消息最早經由美國Axios新聞網報導,並獲迪士尼發言人證實。
迪士尼發言人表示,這項和解僅涉及公司部分在YouTube上發布的內容,不包含迪士尼自營的數位平台。
發言人強調,迪士尼一向嚴格遵守兒童隱私相關法規,並將持續投入必要資源與工具,確保在這一領域保持領先地位。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