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禁撞火槍托 最高院推翻:非聯邦法律定義的機關槍
2017年拉斯維加斯音樂節發生60人死亡的大規模槍擊屠殺案之後,川普政府對於撞火槍托(bump stock)祭出禁令。最高法院大法官14日以6票對3票在「加蘭德訴卡吉爾案」(Garland v. Cargill)裁定,對撞火槍托頒布聯邦禁令的作法並不合法而予以推翻。裁決意見指出,撞火槍托並非美國法典(United States Code)第26編(Title 26)定義的「機關槍」(machine gun)。
華盛頓郵報分析,全國槍枝暴力氾濫,最高法院的裁決讓希望透過行政權限對抗槍枝問題的聯邦政府面臨考驗。
撞火槍托的特殊裝置,可讓半自動槍械改造為全自動武器,每分鐘發射數百枚子彈,殺傷力大幅提高。2017年,拉斯維加斯槍擊案兇手帕多克(Stephen Paddock)使用加裝撞火槍托的槍枝,從飯店房間窗戶對音樂節群眾掃射,槍手在11分鐘內發射了上千發子彈,川普政府後來援引聯邦法律對撞火槍托頒布禁令。
保守派大法官湯瑪斯(Clarence Thomas)撰寫的主要意見書指出,槍枝加裝撞火槍托裝置並不符合聯邦法律對於「機關槍」的定義。菸酒槍炮與爆裂物管理局(Bureau of Alcohol, Tobacco, Firearms and Explosives)頒發規定,把撞火槍托列為機關槍而予以禁止,是逾越其權力。
自由派大法官薩多馬友(Sonia Sotomayor)在不同意見書中寫道:「我若看到某隻禽鳥走起路來像鴨子,游起水來像鴨子,叫聲聽起來也像鴨子,我就稱那隻禽鳥為鴨子。」她指出,裝了撞火槍托之後,半自動槍枝就像機關槍一樣。
薩多馬友以拉斯維加斯槍枝案為例指出,由於槍枝加裝撞火槍托,槍手只要扣下扳機,把槍伸出,「撞火槍托就完成接下來的任務」。她表示,最高法院裁決導致政府無法禁止類似拉斯維加斯槍手的兇嫌使用機關槍。
國家廣播公司(NBC)分析,雖然最高法院裁定對撞火槍托祭出聯邦禁令並不合法,但根據非營利槍枝管控倡議團體「所有城鎮支持槍枝安全」(Everytown for Gun Safety)統計,已有18州經通過立法禁止撞火槍托。
「加蘭德訴卡吉爾案」中的卡爾吉(Michael Cargill)為美國陸軍退役,是德州奧斯汀(Austin)一家槍店負責人。川普政府頒布禁令後,卡爾吉因為被迫交出兩個撞火槍托而告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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