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審員睡過頭沒出庭 被罰10天監禁
21歲佛羅里達居民薩莫維爾(Deandre Somerville)在一次民事審判中,被選為陪審員,但他8月21日開庭當天卻睡過頭而未出庭;巡迴法官卡斯特雷納克斯(John S. Kastrenakes)直接以藐視法庭判處刑事罪名,判他十天牢獄、一年緩刑,還得有150個小時社區服務、罰款223元,並寫一封至少100字的「真誠」(sincere)道歉信。
薩莫維爾已經服滿十天刑期,正對他的輕罪判刑提出上訴。他表示,8月21日當天起床,第一個反應就是:「完蛋了,我睡過頭了。」他說,應該通知法院,但對後果感到緊張。他以為自己最多只會被罰款。其實不然。薩莫維爾未出席陪審團開庭不久,警察就出現在他祖父的房子門前,也是薩莫維爾的住所。
在佛羅里達西棕櫚灘第15司法巡迴法院、一起汽車事故疏忽案件中,薩莫維爾擔任陪審團六名陪審團員之一。法官卡斯特雷納克斯表示,大家等了薩莫維爾近一個小時,但他未到場;法官也致電陪審團辦公室,欲知他在何處,「上帝沒有讓你有意外或任何可怕事情發生。你卻關了電話。」
在地區公園部門擔任兼職工作的薩莫維爾認為,自己應該受到罰款或其他方式處罰,法官判處過重,「我從未入獄,也從未被逮捕。有點覺得被貶低了。」公設辯護人辦公室在法庭文件指出,薩莫維爾協助照顧患有心臟病且行動不便的祖父。
薩莫維爾說,入獄十天感到相當難受,與冷酷可怕的罪犯一同在監牢裡。在他原擔任陪審團的民事案件擔任原告律師羅德斯(J. Freddy Rhoads)表示,陪審團員可能因各種因素沒有出席,但未出席卻沒完全通知法院,相當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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