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少女遭父親賣到中國當新娘 3年後逃回報案
越南義安省一名患有心臟病的男子盧富峰為了治病,2018年將年僅13歲的女兒小美賣到中國大陸當「新娘」並得手1億越南盾(新台幣約12.7萬元),小美去年逃回越南向警方報案。
綜合越南法律報(Bao Phap Luat Viet Nam)、越南快訊(VnExpress)報導,今年47歲的盧富峰(Lo PhoPheng)長年為心臟病所苦,2018年病情復發,在沒錢醫治的情況下,便與盧氏甘(Lo Thi Cam)商量要把當時年僅13歲的女兒小美賣到大陸。
小美接著被帶往大陸,並以1.5億越南盾的價格賣出,扣掉3000萬仲介費後,盧富峰收到1億,盧氏甘收到1300萬,負責將小美賣到大陸的蒙氏春(MoongThi Xum)則得手700萬。
小美被賣到中國大陸當「新娘」與一名男子生活一段時間後,2021年10月1日逃回越南向警方報案。警方調查,小美被賣的時候,只有13歲4個月24天。
盧富峰在法庭上表示,因為很窮又沒念什麼書「思慮欠周」。小美也請求法官對父親及其他被告從輕量刑。
報導表示,盧富峰、蒙氏春、盧氏甘3人因為販運16歲以下人口,分別遭到義安省人民法院判刑14年、13年、12年有期徒刑。
大陸因為早年的一胎化政策導致性別比例嚴重失衡,這場「光棍危機」致使周邊的越南、緬甸、柬埔寨女性成為人口販運的被害人,她們被賣到大陸當「新娘」或是在聲色場所遭到性剝削。
根據越南各單位、地方統計,自2010年至2021年6月,共發現近3500起人口販運案件,被害人近7500名。人口販運範圍遍及越南63個省市,被害人不只婦女、兒童,還包括男性、嬰兒,有些人或淪為器官買賣與代孕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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