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國家公園禁攜拋棄式塑膠製品 最高罰10萬銖
為了保護環境和自然生態,從今天開始,遊客進入泰國所有的國家公園禁止攜帶保麗龍盒以及拋棄式的塑膠製品,違者最高將被處以10萬泰銖罰款。
民族報(The Nation)報導,泰國國家公園局(TheNational Parks, Wildlife and Plant ConservationDepartment)禁止遊客攜帶保麗龍盒、拋棄式塑膠袋、拋棄式塑膠便當盒以及拋棄式的塑膠餐具如杯子、吸管、刀叉進入所有的國家公園。
違者最高將被罰10萬泰銖,相關規定昨天刊載在王室公報,並從今天起生效。
國家公園局指出,禁止遊客攜帶這些東西進入國家公園是為了保護自然資源並控制國家公園內的垃圾量,以海洋公園為例,是為了保護海洋生態以及珊瑚礁。
近幾年泰國傳出不少次動物因為誤食塑膠而死亡的新聞。2018年一頭鯨魚擱淺在泰國南部宋卡府的海灣,搶救過程中鯨魚不斷吐出塑膠袋,最終搶救失敗死亡;2019年擱淺在泰國南部的儒艮馬利安(Mariam)也因為卡在胃部的塑膠導致感染惡化死亡;多個森林國家公園也經常傳出鹿隻誤食塑膠袋死亡案例。
其實早在2018年國家公園局就已經發布公告禁止遊客攜帶保麗龍盒或是拋棄式塑膠用品進入國家公園,但當時沒有宣布任何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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