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男帶侄孫被誤認人販 法庭撤罪
華男林仕朱日前因在布碌崙(布魯克林)8大道欲帶走放學回家的侄孫,卻被勿認為人販子,遭市警通緝,被控危害兒童福利(Endangering the Welfare of a Child)等罪名;經三個月審理,證明是一場誤會後,法官21日撤銷林仕朱的全部罪名。林仕朱及家人表示,林仕朱是受害者,對相關執法機構處理方式表示不滿。
林仕朱21日上午身穿黑色西服,由代表律師莫麗陪同下上庭,該案的兩名幼童以及母親當日均到場旁聽,但並未要求上庭作證。
法官經過不到十分鐘的審理,宣判同意撤銷林仕朱全部控罪的動議。
當日林仕朱和家人在律師陪同下,也向媒體澄清整個經過;他表示,當時是自己主動聯繫警察,並告知兩名孩子是他的侄孫,但由於他不會英文,中間溝通有困難。
林仕朱的的女兒表示,父親已經年近70歲,雖然家人再三澄清他並非綁匪,但警方仍將林仕朱關押一日,還指林仕朱和另一起綁架案有關聯,又進行控罪;林家人對執法人員處理感到不滿。
她表示,在本次案件中,她的父親是一名受害者,雖然罪名已經撤銷,但保留對執法機構的追訴權利。
由於林仕朱被控的是A級輕罪(Misdemeanor),代表律師莫麗表示,根據快速審判(Speedy Act)要求,若檢方在90天內沒有提供新證據,她便向法院提出撤銷動議,法官給予准許。
莫麗表示,由於華裔居民不懂英語,導致此類烏龍案件情況;她表示,若涉案當事人有語言障礙,可全程申請翻譯或由律師陪同,避免類似問題的發生。
林仕朱今年5月9日下午在7大道5302號,試圖用冰淇淋引誘兩名十歲的華童,並拉扯其中一名華童;涉案華童於翌日通過學校老師報警。報案華童母親陳女士於5月16日接到警方通知,前往警局認人,卻發現兒子所認綁匪其實是親戚,一場誤會。
林仕朱於5月17日過堂時,被檢方控以包括二級非法監禁,危害兒童福利,三級威脅以及二級騷擾罪四項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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