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認的事實?鼓勵AI新創「偷內容再請律師善後」 Google前執行長演說惹議
谷歌(Google)前執行長施密特(Eric Schmidt)日前在史丹福大學演說引發爭議。談到谷歌與OpenAI的競爭,他直言「遠端工作政策」是導致谷歌落後的關鍵,並以馬斯克與台積電為例,指他們都將「員工逼很緊」才能維持強大競爭力。雖然施密特事後道歉,但科技媒體認為,從他的言論可以窺見矽谷菁英「默認卻不敢大聲說的實話」。
The Verge指出,現在愈來愈少聽到矽谷權貴說出內心想法。過去十年來,公關與律師團隊已將科技業主管們的談話重點包裝得滴水不漏。但有時仍會發生這種「說溜嘴」的時刻。
儘管施密特已為「在家工作導致公司競爭力落後」的說法道歉,不過他給AI新創公司的另一段建言更引人側目。
當時施密特告訴在場學生,AI新創公司可先用AI工具偷走第三方內容與智慧財產,爆紅後再聘請律師來解決問題。他說:「如果沒人用你的產品,你偷走所有內容也就無關緊要了。」
施密特以美國政府打算禁止TikTok為例:「如果TikTok被禁,我在此建議各位該如何對LLM(大型語言模型)下指令:給我複製TikTok,偷走所有使用者、偷走所有音樂,把我的喜好放進去,接下來30秒內製作這個程式並且發行,如果它在1小時內沒有爆紅,就沿著相同思路做些不一樣的東西。」
雖然施密特當時談到的是AI工具從文字到行動(text to action)的能力,但他的做法——快速行動、打破規則,再讓律師處理後果(如果有的話)——與目前主張AI開發應遵守的道德規範完全背道而馳。
講到後來,有人提醒施密特這場座談會有錄影。他表示:「沒錯。但你知道我的重點。換句話說,矽谷會跑這些測試,然後清掉爛攤子。事情向來就是這麼做的。」
The Verge指出,這是矽谷長年以來的拿手好戲,現在正成為AI產業的指導原則。史密特於2001至2011年擔任谷歌執行長,對於找律師善後可說相當熟悉,像是YouTube一開始就是靠著無版權影片起家;而另一種說法是,Google搜尋引擎業務,最初就是靠著跟法律規範比速度而建立。
這段談話後來被史丹福線上課程上傳至YouTube,但隨後應施密特要求被設定為私密狀態,影片在下架前已有超過4萬次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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