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臉部辨識非法蒐集個資 法院初步批准和解

社群龍頭臉書(Facebook)被控未經用戶同意,非法蒐集與儲存數以百萬計用戶的生物特徵資料案,今晚取得聯邦法院初步批准,可達成和解。
美國伊利諾州的用戶對臉書提出告訴,指臉書違反「生物特徵辨識資訊隱私法」(BiometricInformation Privacy Act),臉書7月間將和解金提高1億美元至6.5億美元,
美國加州北區聯邦地區法院法官唐納多(JamesDonato)在裁決中寫道,修訂後的和解協議消除了法院的疑慮,促使法院初步批准集體訴訟和解協議。
唐納多在長達8頁的裁決中寫道:「初步批准經修訂的集體訴訟和解協議第468號,最終的批准聽審定在2021年1月7日舉行。」
這起訴訟始於2015年,臉書被控其「標籤建議」(tag suggestions)功能違反伊利諾州法律。這項功能允許用戶從過去上傳的照片中辨認臉友。
臉書公司的隱私作法近來招致美國議員和監管機構的批評。臉書去年同意以創紀錄的50億美元罰款,與聯邦貿易委員會(Federal Trade Commission, FTC)就隱私調查達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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