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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爽約沒開車載她到機場 女子怒提告要對方「賠償損失」
另一半開車接送是義務嗎?紐西蘭一名女子不滿男友答應開車接送卻沒出現,讓她錯過班機,憤而向男友提告求償。
據紐西蘭Stuff新聞報導,這名不具名的女子本來要搭機到其他地方聽演唱會,和男友講好要男友開車送她到機場。不過到了當天男友沒有送她去機場,害得女子錯過班機,只好隔天再出發。
據報,兩人交往六年,這次女子要出門旅行,除了請男友載她到機場之外,也請他幫忙照顧留在家裡的狗,但男友兩件事都沒做到。女子向法院提出告訴,認為兩人已經有口頭承諾,男友應該要信守承諾。
女子隔天出發,在那之前先將狗安置到寵物旅館,也付了第二天的旅行費用、前往機場的車資等。女子認為,男友沒有執行承諾的行動,導致女子需要隔天出發,應該要賠償她的這些支出。
法官考伊(Krysia Cowi)表示,合作夥伴、朋友或同事口頭的承諾如果沒有特別採取行動記錄,就沒有法律效力,即使對方不遵守承諾導致自己受到任何虧損,也可能無法要求補償。考伊認為,雖然男子的確有口頭承諾女友,但這並不是合約關係,駁回女子賠償要求。兩人也因為這件事情鬧翻,現在已經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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