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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偷來東西回店家「退貨變現」 女竊賊靠這招賺1852萬

英國一名女扒手常到店家行竊,並且在行竊後厚著臉皮拿贓物回到店家退貨換取現金,截至目前為止已經入袋1800萬。
據《每日郵報》(Daily Mail)報導,這名53歲女子娜琳德(Narinder Kaur)在過去4年內行竊並騙取現金超過1千次。這名女子的「全職工作」就是「竊賊」。她從2015年7月到2019年2月之間偷取許多物品,接著騙店家自己購入該物品想要退貨,藉此賺取現金。
檢察官調閱娜琳德的財務資料、店家銷售資料及店家的監視器畫面後發現,娜琳德在行竊時會購買一些商品,但同時也摻雜一些偷來的贓物,接著在退貨時賺取價差。
譬如說她在Boots花了5172.73英鎊(約19萬台幣),但退回的金額卻高達60787.09英鎊(約225萬台幣),不僅如此,她為了躲避刑責改名,用新身分開戶和申請信用卡,好讓自己的罪行不被發現。
娜琳德就連自己的同夥也不放過,她要同夥用偷來的提款卡資訊領錢,藉此支付家裡的暖氣供油。她也試圖欺騙法庭,出示偽造文件,希望能藉此躲避超速罪刑並放寬保釋條件。
娜德琳行竊騙取的金額高達50萬英鎊(約1852萬台幣),警方也在娜琳德家中發現約15萬英鎊(約557萬台幣)現金及其他贓物,目前她面臨26項指控,全案仍在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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