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逃司法追究?納粹集中營「殺人醫生」檔案曝光 外界疑這3國失責

中德意志電台記者發現了一份流失已久的納粹罪犯門格勒的警方檔案。這份材料顯然出自阿根廷警方檔案,包含有關門格勒戰後行蹤的敏感信息,有助於了解他如何逃脫司法追究。圖/法新社
中德意志電台記者發現了一份流失已久的納粹罪犯門格勒的警方檔案。這份材料顯然出自阿根廷警方檔案,包含有關門格勒戰後行蹤的敏感信息,有助於了解他如何逃脫司法追究。圖/法新社

(德國之聲中文網)中德意志電台記者發現了一份流失已久的納粹罪犯門格勒(Josef Mengele)的警方檔案。這份材料顯然出自阿根廷警方檔案,包含有關門格勒戰後行蹤的敏感信息,有助於了解他如何逃脫司法追究。中德意志電台調查認為,這份材料於2002年從檔案中消失。

據德國電視一台報導,從這份材料中可以看到,1959年2月,門格勒曾想入境西德。材料中有一份提交給阿根廷有關部門的相應的申請,這是迄今不為人知的。

專家鑑定為真

知名納粹歷史研究者穆西亞(Bogdan Musia)鑑定材料為真。他向中德意志電台表示:「有意思的是,1959年2月他申請前往西德,並使用了真實的姓名。我們知道有這樣的傳言,也知道他父親1959年患病。這相吻合。而這份文件證實,他想就以約瑟夫·門格勒的身份前往。這顯示,他認為自己是安全的。」

德國外交部向中德意志電台回應稱,沒有有關門格勒當時是否的確入境西德的信息。

戰後混亂時期逃走

納粹大屠殺導致600萬猶太人罹難。其中,奧斯維辛集中營有超過100萬人遇害。門格勒是該集中營的醫生。

據德國電視一台報導,門格勒負責所謂「挑選」囚犯,意即:挑選能工作或供他進行人體實驗的人,其餘則立即處死。他特別臭名昭著的是對雙胞胎的實驗。

1945年初奧斯維辛集中營由蘇聯紅軍解放,不久後門格勒藏匿蹤跡。早在1945年5月,他即受到盟軍的通緝。然而,他卻利用戰後的混亂時期,於1949年逃往阿根廷。

藏身南美的納粹罪犯

德國電視一台報導說,許多納粹通緝犯逃亡南美。門格勒的家庭富有,他財務無憂,在布宜諾斯艾利斯最好的街區生活在一棟別墅內。

1959年代末,據稱門格勒獲得風聲,自己正受到追捕。他於1959年逃往巴拉圭。而另一位納粹罪犯、大屠殺的主要組織者之一艾希曼(Adolf Eichmann)則留在布宜諾斯艾利斯,後被以色列情報機構摩薩德找到,被劫持往以色列,受審、被判死刑並執行。門格勒則先藏身於巴拉圭,後前往巴西。

阿根廷、巴西、德國國家失責?

中德意志電台在一名收藏家手中看到了這份檔案,並拍照。

而根據德國外交部的檔案資料,西德直到1959年底才向阿根廷提出遣返門格勒的申請。

而新發現的檔案中顯示,阿根廷警方1960年1月獲悉門格勒逃往巴拉圭。同年,門格勒繼續逃往巴西。巴西警方於1963年向阿根廷警方要求獲得門格勒的指紋和照片,顯然是懷疑門格勒在該國。

門格勒以假姓名在巴西生活,直到1979年去世。直到1985年,他的墓地才被發現。新發現的檔案對於這位殘酷的納粹罪犯何以逍遙法外,這一過程中阿根廷、巴西以及德國國家的失責提出新的疑問。

(來源:德國電視一台)

DW中文有Instagram!歡迎搜尋dw.chinese,看更多深入淺出的圖文與影音報導。

© 2024年德國之聲版權聲明:本文所有內容受到著作權法保護,如無德國之聲特別授權,不得擅自使用。任何不當行為都將導致追償,並受到刑事追究。

本文章由德國之聲授權提供】

相關新聞

迴避討論是否介入台海衝突 澳洲總理1句話暗酸美國雙標「要求表態不合理」

金融時報12日報導稱,美國國防部施壓日本與澳洲表態在台海戰爭中的立場。衛報報導,正在中國大陸訪問的澳洲總理艾班尼斯(An...

CNN點名台灣遠洋漁船虐待移工!被迫「牙籤剔骨」慘況曝

38歲印尼移工唐柯塔(Silwanus Tangkotta)向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爆料,自己去年在台灣遠洋漁船工...

讀賣:中國拉攏日本!日本和牛可望時隔24年恢復出口中國

讀賣新聞報導,日本產牛肉可望於近日恢復出口至中國大陸,中國暫停進口和牛長達24年。報導指出,中國政府因與美國川普政府對立...

影/川普嗆習近平「敢犯台就炸爛北京」!錄音檔曝光 習反應錯愕

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取得錄音檔爆料,美國總統川普去年在募款活動上自爆,曾經威脅俄羅斯總統普亭若入侵烏克蘭,美國將...

彭博:美商務部規畫川普訪中 洽詢企業高層評估隨行意願

彭博資訊3日引述知情人士報導,美國川普政府正聯繫商界高層,評估他們是否有意在今年隨行訪問中國大陸,凸顯儘管華府釋出欲與北...

美俄領袖通話中!外媒曝:川普周五可能與澤倫斯基通話

路透3日引述1位烏克蘭消息人士報導,美國總統川普周五(4日)可能與烏克蘭總統澤倫斯基通話。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