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劍指文在寅 韓在野黨魁再遭訴
南韓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現在黨主席兼國會議員李在明經歷長達一年六個月的調查後,廿二日遭檢方以瀆職、涉貪、利益衝突等罪名起訴。一位南韓政界相關人士在二月指出,檢方針對在野勢力的諸多動作,文在寅政府的高官陸續被捕或遭起訴,最終目標是文在寅,要徹底肅清左派勢力。
李在明於二○一○至一八年任職京畿道城南市長,檢方指控他在這段期間涉嫌批准為參與大庄洞開發項目的民營企業提供事業便利,因此造成城南都市開發公社四千八百九十五億韓元(約台幣一百一十四億元)的損失。
李在明還涉嫌通過親信向民營企業洩露有關大庄洞和慰禮新城建設項目的市政府和公社內部職務機密,使得相關企業分別獲益七千八百八十六億韓元(約台幣一百八十四億元)。另外,李在明還涉嫌以城南足球球會贊助金為名,從斗山建設和NAVER等四家企業獲取一百卅三點五億韓元(約台幣三億元)資金,並以此為代價,為這些企業提供便利。
韓媒指出,自尹錫悅總統上任後,這是檢方二度起訴李在明。前一次是在二○二二年九月,罪名是涉嫌在總統選舉期間發布假訊息。李在明在共同民主黨領導人緊急會議上表示,他對檢方的動作「並不意外」,「我說過,檢察官會想盡一切辦法讓我遭到起訴。很明顯,檢方不惜捏造事實」。
李在明還說,檢方起訴是預先決定的結果,「他們只想為政治表演爭取時間。既然輪到我做出反應了,我將全力以赴揭開真相」。
曾任已故前總統金大中祕書與總統府官員的權起植當時告訴陸媒「中國新聞周刊」,檢察總長出身的尹錫悅總統利用在檢方的人脈,對在野勢力進行大規模「報復性調查」,真實目的是在二○二四年國會選舉前盡可能削弱競爭對手的力量,這一切「最終將指向對前總統文在寅的司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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