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憲法法庭判決 總理帕拉育任期未滿可續任

泰國憲法法庭今天判決,因為任期爭議而被暫停職務的總理帕拉育,任期從2017年開始算起,因此理論上帕拉育的任期到2025年,也就是說到明年國會大選前,帕拉育仍是泰國總理。
2014年5月時任陸軍司令的帕拉育(Prayut Chan-o-cha)發動政變,同年8月24日根據臨時憲法就任總理,至今年8月24日任期滿8年。根據現行憲法規定,總理任期不得超過8年,帕拉育的任期應在8月23日午夜屆滿。
但關於帕拉育的任期有三種說法,第一是由2014年8月開始計算;第二是由現行憲法生效日也就是2017年4月6日開始計算;第三是從2019年國會選舉後、帕拉育6月就職開始計算。
憲法法庭今天判決帕拉育的任期從2017年開始計算,因此他可以復職總理;若明年國會大選後仍是帕拉育當選,則他的任期只能到2025年
泰國國會在野黨議員8月22日向憲法法庭提出請願,要求憲法法庭就帕拉育任期釋憲;憲法法庭8月24日以5票對4票接受了請願案,並即刻起暫停帕拉育的總理職務,直到憲法法庭做出判決。
副總理普拉威(Prawit Wongsuwan)在這段期間暫代總理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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