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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扣兩罪名 翁山蘇姬首遭判刑

遭罷黜的緬甸文人政府領袖翁山蘇姬,六日因煽動群眾對抗軍政府及違反新冠肺炎防疫規定,在首都奈比多的閉門審判中遭判刑四年。這是翁山蘇姬今年二月遭軍方政變軟禁後,首度被判刑。
緬甸軍政府發言人紹敏通表示,依據「刑法第五○五條和天災管理法」,翁山蘇姬涉及的指控各判二年有期徒刑。
紹敏通表示,遭罷黜的前總統溫敏也因為相同指控遭判四年徒刑,還說他們兩人暫時還不會入監服刑。翁山蘇姬與溫敏將在首都奈比多因其他指控受審。
BBC報導,翁山蘇姬在去年大選期間戴口罩和面罩,向一群支持者揮手致意,這件事被判決違反防疫規定罪名成立。另外,她被軟禁後,執政黨全國民主聯盟代替她發布聲明,呼籲民眾挺身反對政變,這件事被判決煽動暴亂罪名成立。
緬甸軍方今年二月一日發動政變罷黜翁山蘇姬,並將她軟禁在未公開地點,國內掀起一連串抗議活動,當局對異議人士展開鎮壓行動,造成多人死傷。
七十六歲的翁山蘇姬面臨十一項指控,包括多起貪腐指控,以及違反國家機密法、電信法和新冠肺炎防疫規範,如果罪名都成立,最高刑期累計超過一百年。翁山蘇姬否認不法。
翁山蘇姬的支持者表示,這些罪名毫無根據,目的是要結束她的政治生涯,並在軍方鞏固大權之際讓她官司纏身。
在奈比多舉行的審判不對媒體開放,軍政府的公共資訊管道也未提到相關訴訟。翁山蘇姬的律師被禁止對媒體和大眾發言。翁山蘇姬在審判過程中只能與律師短暫接觸,軍政府也不准外交官看望她。
華盛頓郵報報導,專家指出,軍政府想透過比先前更嚴厲的待遇,完全消除翁山蘇姬這個政治威脅。翁山蘇姬一九八九年到二○一○年數度被軍政府軟禁在仰光湖畔自家,但公眾知道她的動向,而且她還能在自家大門後方短暫現身,並與外交官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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