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耍賴?趙建銘被指吃定3子不敢告 律師教陳幸妤一招反制:一舉兩得

陳幸妤日前證實與趙建銘結束婚姻關係,雙方近日又因3名兒子的教育基金問題陷入爭議。陳幸妤5日由弟弟陳致中代為發文指控,趙建銘從4日起頻繁聯繫3名兒子,要求同意將個人帳戶內的股票、基金賣出,再將款項轉入指定帳戶。不過,她質疑相關帳戶密碼及操作權長期由趙建銘掌握,孩子無法掌握實際餘額與交易明細,讓她直呼整起還款過程「連律師都無解」。對此,律師顏紘頤認為趙建銘吃定小孩不會告他,所以直接耍賴。
陳幸妤表示,趙建銘要求孩子同意贖回台股、美股及基金,並稱完成後才能處理教育基金返還,但她認為其中仍有許多疑點。她指出,過去詢問帳戶投資盈虧及資金狀況時,始終沒有獲得完整說明,甚至被以「這不重要」回應。如今若要先將原有投資變現,再把款項匯入由趙建銘掌控的帳戶,更讓她難以理解這樣的資金處理方式。
她進一步指出,孩子帳戶目前設定的約定轉帳對象是趙建銘,並未直接連結到孩子在美國的銀行帳戶,因此她質疑,若最終目的確實是返還教育基金,為何必須先處分孩子名下的股票、基金,再把資金轉進由趙建銘控制的帳戶。陳幸妤也認為,帳戶餘額及交易紀錄原本應可透過存摺或網路銀行查詢,卻多年來始終無法取得清楚資訊,讓她對整起事件相當不滿。
對此,律師顏紘頤在社群平台發文指出,趙建銘吃定小孩不會告他,所以直接耍賴,因此建議陳幸妤可以由母親身分出面,先寄發律師函,要求趙建銘返還相關款項,並表達若持續不處理,恐涉及侵害孩子財產的疑慮。顏紘頤進一步說明,若符合《民法》第416條要件,也可評估撤銷過去贈與趙建銘、供其開設診所的房產;如此一來,既能避免孩子承受「提告父親」的心理壓力,也能處理過去贈與房產所衍生的爭議,簡直是「一舉兩得」。
顏紘頤也說,兒子告爸爸竊盜、侵占、背信,與一般人提告不同,屬於告訴乃論,也就是必須於知悉犯罪後六個月內提起告訴,但也可以撤回告訴。光看法律規定,就知道兒子告爸爸和一般人不一樣,壓力不同,要考慮的面向也更多。
另外有證券營業員也建議「請小孩打電話到證券公司鎖單禁止買賣,等銀行帳戶都拿回來及解除約定帳戶後再由本人致電或臨櫃開啟買賣」;有網友則指,「股票是唯一的法律屏障,股票掛在小孩名下,只要小孩不點頭、不簽字、不配合銀行驗證,他就絕對動不了,一旦變現,控制權立刻喪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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