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雲縣議員參選人被控偷吃人妻…偽造簽名陪墮胎 改判賠50萬元

台指期夜盤上半場震盪逾400點 法人曝後市多空關鍵

降價救銷量?奢侈品牌Gucci包包、成衣 大陸售價降40%

採購法中區說明會 工程會:廢除3家及底價制度獲贊同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2日在台中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舉辦政府採購法修法中區說明會,由副主委陳為祥(左2)等人出席。圖/工程會提供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2日在台中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舉辦政府採購法修法中區說明會,由副主委陳為祥(左2)等人出席。圖/工程會提供

為凝聚採購法修法共識,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日舉辦中區說明會。工程會說,與會者對廢除3家及底價制度表達贊成,並熱烈討論停權執行及契約範本效力剛性化。

政府採購法修法中區說明會昨日於台中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舉行,近200人參加。由於說明會報名踴躍,工程會預計9月9日於中區加開一場說明會,後續將持續規畫北、中、南、東分區說明會,面對面交流蒐集第一線實務意見,作為修法重要參考。

工程會說,與會人員從第一線採購實務出發,對於停權執行及契約範本效力剛性化熱烈討論;也對廢除3家及底價制度表達贊成,但建議底價制度廢除後,建議整合公開徵求、公開閱覽及採購預告為單一機制、等標期修法、最有利標制度、小額採購額度,及停權性質等。

工程會副主委陳為祥表示,現行採購法部分制度源自早期以防弊為主要考量的稽察制度,隨著時代變遷,採購資訊公開程度大幅提升,第1次公開招標須有3家廠商才能開標、查核金額以上案件通知上級監辦,有編列預算還要再訂定底價,以及層層保密制度等,均有重新檢討的必要。

陳為祥強調,採購法修法並非單純鬆綁,也有相對應的配套措施,就是希望在防弊、效能與透明之間取得最好的平衡。感謝各地機關同仁蒞臨參與說明會,並請大家踴躍提供實務意見,工程會於蒐集意見精進條文後,預計於年底再次辦理新版修法預告。

工程會 修法 契約 公共工程 政府採購法

登入後開始簽到

您即將前往會員中心
登入簽到送 LINE POINTS 🪙

延伸閱讀

環境部就首次納管排碳大戶 修正合理繳費期程

台灣主權 AI 評測出爐 近40家業者參與、4家國產模型表現亮眼

回響/防毒品入校 教育部規畫唾液快篩首批8千支待修法上路

嚴管流向引反彈!食藥署暫緩草案實施、事後藥擬自明年初轉類指示藥

相關新聞

沒監委卻查蔣得立交換生事件?監察院:一切依法行政

監察院今天表示,有關媒體報導監察院上周就台北市長蔣萬安之子交換生事件,去電台北市政府教育局,監察院針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案件,均本於職權依法進行查調先行程序,不分黨派,秉公處理。

輕放綠官員 蔣萬安兒子卻遭查…許宇甄:監察院人人都是錦衣衛?

針對台北市教育局證實,監察院專員日前致電詢問台北市長蔣萬安兒子交換生事件,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許宇甄表示,第6屆監察委員早在7月31日任期屆滿,目前監察院一個監委都沒有,卻有「專員」主動向地方政府詢問單一個案。請問到底是誰下令?誰立案?沒監委,專員也能自己查案,難道監察院人人都是錦衣衛?

藍營砲轟國家機器動起來 監察院來電「關切」蔣得立交換生內容曝光

綠營猛攻台北市長蔣萬安長子蔣得立交換生事件,藍營議員今在市政總質詢揭露監察院來電調查,質疑國家機器動起來。北市教育局回應,上周三接獲來電,監察院初步了解該計畫是府級或局級,後續沒有再接到電話和公文。

【重磅快評】廉政署對蔣萬安出手 同支箭射向蘇巧慧、徐佳青

台北市長蔣萬安兒子蔣得立錄取交換學生,遭綠營、網軍鋪天蓋地攻擊特權,如今連廉政署都出動,不僅推翻自家人、台北市政風處長在市議會的答詢內容,更處處配合綠營攻擊蔣萬安的論點,不過,廉政署如果真的如此在意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標準也都應該檢視蘇貞昌當行政院長時、蘇巧純的公司承攬政府案子,以及僑委會主委徐佳青讓兒子參與僑委會舉辦的登東沙島案,別再上演「綠能你不能」的雙標戲碼。

陳其邁出新書 蘇貞昌、蔡英文罕見合體預告陳其邁未來「位置坐很前面」

即將卸任的高雄市長陳其邁出版「高雄,緊緊緊:2314天極限轉型」,今天舉辦新書發表會,前總統蔡英文、前行政院長蘇貞昌罕見同台,蘇一上台還回顧當初組閣時,陳其邁被延攬擔任副閣揆,曾有人質疑「這小英的人,不會同心」,蘇則回憶當時他反駁「總統找我組閣,我也小英的人,大家都小英的人」,最後還暗指陳其邁,「相信以後換位置,一定會坐在很前面。」

會晤賴總統 日本維新會會長馬場伸幸:台海和平穩定對國際極為重要

賴清德總統今天接見「日本維新會・中華民國(台灣)友好研討會」台灣訪問團時表示,相信未來在自民黨與日本維新會組成的聯合政府下,日本和台灣將繼續為台海及印太區域的和平穩定做出更大貢獻。維新會會長馬場伸幸說,台海和平穩定對國際社會極為重要;日本一貫期待台灣相關問題透過對話和平解決,今後立場也不會改變。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