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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職場霸凌顏慧欣 總統令:楊珍妮已予免職

行政院近日公布調查結果,認定經貿辦總談判代表楊珍妮,涉職場霸凌副手顏慧欣,行政院長卓榮泰決定她自即日起停職。總統府1日傍晚發布總統令,宣布楊珍妮已予免職,今天生效。
行政院經貿辦前副總談判代表顏慧欣今年因病去世,傳出生前遭楊珍妮職場霸凌、排擠。行政院委託外部委員調查結果,楊珍妮持續以負面方式,多次否定顏慧欣意見、打斷發言,造成冒犯性的不友善工作環境,導致顏慧欣身心遭受巨大壓力,構成職場霸凌。
對此,楊珍妮二度發聲明否認霸凌,並質疑調查報告是基於少數人士片面之詞,也未能給予任何說明或答辯機會,欠缺正當程序。她也質疑,部分媒體出現未審先判、排山倒海的負面報導,是由特定有心人士刻意營造對她不公平的輿論氛圍,她不排除採取法律途徑以正視聽。
立委翁曉玲於立院質詢時問及,停職這個概念,應該是屬於公務人員常任文官,如果有違法、失職,可能在懲處或懲戒時,有所謂停職。政務人員停職,代表之後一個月、兩個月之後,楊珍妮又可以回來當政委嗎?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說明,從制度上來講,政務官是「去留」。
對於政院是否將楊珍妮送懲戒,劉建忻坦言,這部分他不了解,對於政務官的處理、任免,本來就是公務機關首長的權責。
立委許忠信於立院質詢時認為,楊珍妮對國家有重大貢獻,盼以公務人員保障委員會(保訓會)提供保障。
劉建忻回應,其實楊珍妮以前是一個非常優秀的文官,工作表現大家都有目共睹,對國家也有貢獻,這部分不會抹煞她。不過,楊珍妮現在的身分是政務人員,這個身分,使她沒有辦法受到公務人員保障委員會的救濟管道協助。至於是否有其他救濟管道,仍要看相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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