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修法重懲毒駕 卓榮泰:酒毒駕致死傷可沒收車輛

行政院會11日通過《中華民國刑法》第185條之3及《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修正草案,將分別函請司法院會銜送請立法院及函請立法院審議,以加重毒駕刑責、強化社會安全防護。
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近期依托咪酯(俗稱喪屍煙彈)等新興毒品屢傳危害事件,行政院已跨部會檢視現行毒品及毒駕防制作為,針對依托咪酯查緝及毒駕防範,從「源頭嚇阻、強化查緝、重懲毒駕」三大面向提出14項具體作為。
卓榮泰指出,本次修法有三大重點。首先是全面加重罰責,無論是毒駕、毒駕致人重傷、毒駕致人死亡,或再犯毒駕致重傷、致死案件,《刑法》所規範的刑度及罰金均大幅提高。
第二,《陸海空軍刑法》相關規定的罰金額度,將較《刑法》規範再予加重,以強化軍中紀律及嚇阻效果。
第三,針對酒駕或毒駕致人死亡或重傷案件,增訂沒收車輛規定,一方面防止酒駕、毒駕行為再度發生,另一方面也嚇阻他人無正當理由將車輛提供給飲酒或施用毒品者使用,以達一般預防與特別預防的雙重效果。
ㄒ表示,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法務部及國防部積極與司法院及立法院朝野黨團溝通協調,盡速完成修法程序。
此外,卓榮泰也要求政務委員林明昕持續督導法務部、交通部及衛生福利部,盡速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菸害防制法》等相關修法提報行政院院會討論,完善法制配套措施,並請內政部、衛福部及法務部加速研議唾液檢驗入法事宜。
卓榮泰並指示由林明昕、陳時中及季連成三位政務委員共同組成「打黑反毒指揮小組」,分別就法制、公衛及執法面向統籌整合檢察、警察、調查、憲兵、海巡及關務等六大查緝系統,全力遏止毒品犯罪及相關不法行為。
卓榮泰強調,未來將親自召集指揮小組會議,請三位政委各司其職、充分發揮功能,在最短時間內展現最大執行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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