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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稱知情官員指李貞秀不具登記立委資格 民眾黨團質疑:誰?中選會瀆職?

民眾黨立委李貞秀國籍議題持續延燒,自由時報報導「知情官員」稱李貞秀不具備登記立委候選人資格。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今天質疑,李貞秀已經獲頒當選證書,請問所謂知情但不具名的官員是誰,難道是在指控中選會瀆職?同時也點名內政部長劉世芳必須為惡質言論道歉。
自由時報報導,民眾黨中配立委國籍爭議延燒,我方查出李貞秀在2025年3月才赴中辦理戶籍註銷並取得證明,2024年1月登記為立委候選人以前仍有中國戶籍,因此依法不得參選。知情官員表示,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之1條規定,李貞秀不具備登記立委候選人資格。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上午舉行記者會,陳智菡受訪時表示,李貞秀已經獲頒當選證書,「請問所謂不具名的知情官員是誰?難道是在指控中選會瀆職嗎?」
陳智菡點名,劉世芳昨天接受網路節目專訪,當中提及「頭七都已經過了,還沒有遞送放棄文件」,過去幾天還不斷派出內政部聯絡人「發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件」,劉世芳不僅是在羞辱自己,而且還變成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小弟,民眾黨團要求其為錯誤且惡質的言論道歉。
陳智菡也說,如果按照劉世芳的邏輯跟說法,這些入籍台灣超過10年的陸配、中華民國國民算是外國人嗎?「請回答這個問題,否則所有邏輯都是死亡,而且已經讓台灣法治崩壞。」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陳清龍也質疑,「這是哪一位不具名官員?是否能夠站出來說明論點?」李貞秀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及身分證,也在台灣居住超過30年以上的時間,過去依照中選會相關規定辦理登記,先前也在立法院宣示效忠中華民國,「有這樣的立委資格認定,我想無庸置疑。」
陳清龍批評,賴政府口口聲聲都說包容陸配,但是為了李貞秀卻能如此操弄,「我也建議行政院、內政部就此案到此為止,讓立委可以在立法院真正問政、確實監督執政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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