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團對「憲判2號」有不同意見 喊話賴總統補提名缺額大法官

謝銘洋等5名大法官組成的憲法法庭日前做出115年憲判字第2號判決,護理法律專業學者背景的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邱慧洳今天說,不同意「憲判2號」見解,譴責憲法法庭持續做出5人判決讓台灣法治搖搖欲墜,呼籲賴清德總統盡速補提名缺額大法官人選,而非用這種方式持續製造朝野對立。
憲法法庭上周做出115年憲判字第2號判決,健保法第85條規定部分違憲,其中大法官蔡宗珍、楊惠欽及朱富美等3人持續拒絕參與評議,僅有大法官謝銘洋、呂太郎、蔡彩貞、陳忠五及尤伯祥等5人實際參與評議。
邱慧洳今天在臉書發文表示,憲法法庭持續 「違憲、違法」 做出5人判決,民眾黨團對此給予譴責,此舉已經讓台灣法治搖搖欲墜,至於大法官宣告健保法第85條規定違憲,自己也秉持反對意見,此項規定沒有違憲。
邱慧洳指出,現行健保法第85條規定,「扣費義務人未依第31條規定扣繳保險對象應負擔之補充保險費者,保險人得限期令其補繳外,並按應扣繳之金額處一倍之罰鍰;未於限期內補繳者,處三倍之罰鍰」,本次大法官認為違憲也提出不同意見。
邱慧洳說明,此項規定主要是針對「補充保費之扣繳」設計罰則,就「應扣繳卻未扣繳」相關情形予以處罰,這是以「應扣繳金額」的「一定倍數」作為罰鍰基數,而此規定罰鍰,具有金額上限(亦即「應扣繳金額」的三倍),並非無限制加重裁罰。
邱慧洳還說,補充健保制度本身設有扣取限制,避免出現裁罰金額過高的離譜現象,例如單次給付金額以1000萬元為限的「扣取上限」,亦即扣費義務人單次給付金額超過1000萬元部分「不扣取補充保費」,也因此不會產生罰鍰問題 。
邱慧洳表示,關於行政罰的設計,憲法並無「必須賦予裁量權」的要求,然而此規定具有遞進性(先一倍,逾期未補繳才三倍),符合責罰相當的要求,大法官必須拿出「依健保法第85條規定開罰真的很不合理」的具體案例作為佐證,不能僅靠想像或擔心,想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邱慧洳也呼籲,政府應該提出大法官人選、盡快補足缺額,重新讓憲法法庭回到正軌、「合法」運作,而非用這種方式持續製造朝野對立,期待新會期很快就能看到提名大法官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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