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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殺李貞秀? 劉世芳:內政部未來不會提供調閱機密文件、個資

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目前看到李貞秀提出文件沒有任何章戳,不知道相關佐證是真是假。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目前看到李貞秀提出文件沒有任何章戳,不知道相關佐證是真是假。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民眾黨不分區立委、陸配李貞秀的國籍爭議持續。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李貞秀是「不具法律效果的放棄」,立委本來就可以調閱密件,但內政部不會提供機密以上文件及個資給李貞秀,目前尚未與行政院及其他部會討論過 ,至少在內政部會盡量規範,凡密件以上都不能提供。

劉世芳2月4日晚接受風傳媒「下班瀚你聊」節目主持人黃暐瀚專訪,表示目前看到李貞秀提出文件沒有任何章戳,不知道相關佐證是真是假,因此內政部才會請立法院查明是否有收到李貞秀辦理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申請書或證明,並提供內政部影本,但目前內政部或中選會都沒有收到;至於李貞秀說「對方不讓她辦」,究竟「對方」是誰,不知道是有代表性的官方人員、還是警衛,總要有名有姓。

劉世芳說明,根據公務機關經驗,受理有分可批准或不批准,但是否受理是另一回事。民眾只要提出申請,就應有收件紀錄。且李貞秀是在中國出生,本來就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李貞秀說已除戶籍、沒拿過中國護照,但國籍法規範不能以戶籍代替國籍,且護照是旅行文件。再加上放棄國籍本來就是母國應協助處理,「不是我們幫你放棄。」

至於外界質疑李貞秀應適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非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規定。劉世芳認為,兩岸條例規範的是登記為公職「候選人」,這與「當選後擔任公職」不同。

對於是否接受李貞秀已放棄中國國籍,劉世芳回應,「不具法律效果的放棄」,政黨間可以有很多不同爭執,但立法委員是國家公器,現在要求的是一個底線,擔任中華民國立委應有底線就是效忠中華民國,就要提供具法律效果的文件,不用針對法條咬文嚼字。

劉世芳強硬地說,立法委員本來就可以調閱密件,但內政部大概就是不去滿足李貞秀的需求,首先密件如果要解除機密,要機關首長同意,現在機密、極機密、還有絕對機密,這些大概都不可能提供,另外包括個資也不會提供,不過尚未跟行政院等部會討論過,因為昨天才發生,現在還在立委的報到期,因此盡量在內政部,會盡量規範,凡密件以上都不能提供。

李貞秀 內政部 國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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