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男子心血來潮街頭裸奔曬月亮 伴侶拿手機幫拍…下場GG了

保五總隊營區傳槍響!疑不滿黑箱作業被外調 警員憤對空鳴槍

庫克交棒特納斯 9月接掌蘋果CEO 要拚重燃創新火花 扭轉AI頹勢

綠委提修兩岸條例變兩國 王鴻薇酸:別撤案 應直接廢陸委會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圖/聯合報資料照片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圖/聯合報資料照片

民進黨立委林宜瑾今表示,她將提案修「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讓兩岸關係成為「台灣與中國關係」。對此,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說,「兩岸關係變成中國與台灣關係,那就完了,天崩地裂」;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說,林宜瑾到時不要撤案,也可直接提案廢除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和陸委會

林宜瑾今說,她將提案修「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將法律名稱改為「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關係條例」,也主張刪除原條文中「國家統一前」字眼以及透過「地區」相稱兩國領土之用語,讓法條進一步符合於基本事實。林宜瑾說,該提案已獲得超過20位綠委連署,將正式提案。

民進黨立委蔡易餘之前也曾提案刪除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的「國家統一前」等文字,當時已付委審查,他也提出的「憲法增修條文前言修正草案」。後續蔡易餘自己主動撤回兩案。

賴士葆說,這是法理台獨,大家小心,會引起兩岸的緊張,林宜瑾要完全責任,連美國、賴清德總統都不敢,提出來看看世界的反應如何。這要修憲,前總統蔡英文和賴清德雖然沒有明說,但現在都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處理兩岸關係,兩岸關係變成中國與台灣關係,那就完了,天崩地裂。「歡迎你提,當然不會給過。」

王鴻薇酸,蔡易餘曾提過類似案子,最後蔡自己撤案,不知道林宜瑾提案有沒有蔡,應該請蔡共同提案,完成未竟的志業。林宜瑾到時不要像蔡一樣撤案。

王鴻薇表示,林宜瑾其實也不用大費周章修正條文,應該直接提案廢除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廢除陸委會,比較符合立法意旨,要做就光明正大些,不用偷偷摸摸,「想讓我們當你的煞車皮吧?」林現在的想法就是在深綠選區,提案提爽一下,想說反正立法院當煞車皮,這樣很沒有道德勇氣。

民進黨立委林宜瑾。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民進黨立委林宜瑾。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圖/聯合報資料照片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圖/聯合報資料照片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林宜瑾 蔡易餘 王鴻薇 陸委會 賴士葆

延伸閱讀

20綠委連署修兩岸條例更名 改「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

賴總統批藍白提彈劾浪費時間 王鴻薇:挺大罷免是不是浪費時間?

傳羅唯仁遭搜出大量台積電機密 王鴻薇:工研院應拔其院士資格

賴總統發言又被小編下架? 王鴻薇:總統府偷遮羞

相關新聞

冷眼集/憲政惡例 卓揆不副署、不執行、不任命

行政院長卓榮泰針對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修正案,已數次採取「不副署」手段,日前更是不動支七一八億元新興計畫預算,如今又被質疑可能針對立法院已行使同意權通過的中選會人事案,不發出人事令。卓揆「新三不」不副署、不動支預算、不任命,創下多項憲政奇蹟,「行政凌駕立法」的憲政惡例,恐再升級。

政策轉彎?政院:依法處理中選會任命案

行政院至今未發布中選會人事令,衝擊年底的九合一選舉準備。行政院昨天鬆口表示,為讓選務順利進行,會依法處理中選會任命案,並再補提人選,希望立法院補足誠意,盡速行使同意權。在野立委說,行政院長卓榮泰「政策轉彎幅度比台灣山路還彎」,政府本該依法行政,而非選擇性公布;選務人士憂心影響選舉工作,朝野缺乏互信,國家無法正常運作。

總預算案仍未付委 韓國瑜下周朝野協商

今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持續卡關多時,昨天有了動靜,立法院會達成共識,總預算案的相關事宜待立法院長韓國瑜下周召集朝野協商。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希望總預算案能夠有好的發展,該案應該付委的時間早就過了,希望大家一起努力,讓後來的程序補上來,發揮更大效率。

冷眼集/執拗政院 人事拆彈愈拆愈多

年底九合一選舉準備刻不容緩,中選會卻因委員人數不足,無法開會決議,行政院至今未任命立法院通過的四名中選會委員,行政院長卓榮泰仍在立法院舌戰在野黨立委。事隔兩天,政院鬆口稱會依法處理中選會任命案,此番「善意」,究竟是基於尊重法治,還是無奈於政治現實下的退讓?

國民黨團0人到場 軍購特別條例協商破局

立法院日前傳出藍白黨團今天可能讓總預算案付委審查,但因行政院長卓榮泰的發言恐萌生變數;由於中選會人事案風波,卓揆批評在野黨「背信」,不少藍委私下不滿,何必急著讓總預算付委?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昨朝野黨團協商軍購特別條例,藍委集體缺席,最後導致協商破局。

終於付委 總預算最快6月三讀

立法院日前朝野協商達成共識,今年度總預算案在行政院長卓榮泰報告並備詢完畢後付委審查。卓揆昨赴立院完成報告及答詢後,立法院副院長江啟臣裁示,總預算案送交各委員會審查。立法院人士指出,審查總預算大概需要七到九周時間,最快六月中旬完成三讀。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