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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廣法修正 申設、換照諮詢會議30日內提供紀錄給申請人

立法院會今在藍白人數優勢下,三讀通過「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0條修正案」。主持議事的立法院副院長江啟臣敲下議事槌。圖/聯合報資料照
立法院會今在藍白人數優勢下,三讀通過「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0條修正案」。主持議事的立法院副院長江啟臣敲下議事槌。圖/聯合報資料照

立法院會今在藍白人數優勢下,三讀通過「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0條修正案」,主管機關召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申設、評鑑、換照諮詢會議後,諮詢委員名單及諮詢會議紀錄應於會議後30日內提供予申請人,會議紀錄包括未遮蔽內容的出席委員名單、會議議程、評鑑意見、評分表及決議等。

根據修法說明,依照衛廣法第20條,主管機關審議有關申設、評鑑、換照時明定應召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申設、評鑑、換照諮詢會議,此會議的意見關乎申設、評議、換照的審議結果。

近期屢傳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洩漏諮詢會議委員意見予申請人以外之第三人,致資訊不透明而使其他業者、社會大眾皆難以知悉諮詢委員會議決議,妨礙促進衛星廣播電視業者改善其內容。

為強化獨立機關施政的透明度與公信力,其會議委員及會議記錄應提供予申請人,以利強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申設、評鑑及換照諮詢會議的透明度與公信力,避免外界質疑諮詢程序不公,故增訂主管機關應於會議後30日內提供諮詢委員名單及會議紀錄,會議紀錄包括未遮蔽內容的出席委員名單、會議議程、評鑑意見、評分表及決議等,以落實資訊公開原則,促進衛星廣播電視業者依諮詢會議的意見精進改善,提升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產業發展。

民進黨立院黨團針對國民黨、民眾黨立院黨團共同提出的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0條再修正動議有異議,因而交院會表決,在藍白人數優勢下,以贊成55人、反對49人,通過藍白共同提出的再修正動議。全案再交表決,贊成55人、反對48人,三讀通過。

衛星 主管 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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