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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轟陳菊請假逾一年已違法 監院:特休及事病假額外計算

為讓政務人員恪守行政中立,並避免有違法及廢弛職務等行為,國民黨立委提案立專法規範,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審查「政務人員法草案」。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質疑,監察院長陳菊為何可以持續請假?所以就需要有專法來規範;監察院代表回應,還要將其它假別都放進去,都是按照規則來請假。
黃國昌批評,依據「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5條,公務人員請延長病假可留職停薪,但超過一年仍未痊癒,應依法規辦理退休、退職或資遣,若因執行職務且情況特殊者,得由機關長官審酌延長,以一年為限。那為何陳菊可以持續請假超過一年?
考試院銓敘部長施能傑表示,休假請完以後,兩年以內可以請到一年假期,目前還沒滿一年,個案情況還要實際再去了解。監察院人事室主任劉佳慧則說,事假、病假、特休等也都要放進去一同計算,都是按照規則來做。黃國昌抨擊,所以要先扣掉65天假外還有一年?身為法律人真的聽不下去,所以目前就是沒有專法規範,這樣的長假變成政治選擇,而非法律上可去職的理由。
黃國昌還質疑,監察院秘書長依照監察院組織法是由誰提名?為何院長請假仍能提人選?劉佳慧回應,有循程序簽咨文給總統。黃國昌指出,目前任命的秘書長黃適卓曾因發表不實言論被判刑,這樣的人還掌監察秘書長?應先整肅自己的官箴。
黃國昌感嘆,現在監察院找這種人當秘書長沒關係、院長請假超過一年也沒關係,社會對監察院這種地方已經沒有期待,現在存在的目的已經淪為政治疏洪道。監察院過去為了爭取預算,承諾9月就要處理「公務車事件」的結果,處理到現在12月了,錢騙到了以後能拖就拖,大家胡搞瞎搞,國家還有什麼官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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