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長怨想為國家做事卻沒人沒職等 審計部組織法修正後過初審

監察院審計部欲增加員額及相關人員職等,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初審「審計部組織法」修正草案,行政院人事總處、考試院銓敘部於會中持保留態度,朝野立委也質疑政務副審計長獨立性問題。最後由立委提修正動議規範資格,員額、職等規定也採折衷方案,大家取得共識,該草案送院會處理,不須朝野協商。
司委會今天排審「審計部組織法第7條、第10條及第14條條文修正草案」,修法主軸為增加審計部人力,副審計長將從二人增加到三人,審計官、審計、查核等人數也提升;另外是審計部在地方審計處之處長職等提升,列簡任13職等。
眾多立委對於審計部增設人力都無太多意見,不過人事總處、銓敘部似乎都持高度保留態度,不少立委也質詢來釐清。民進黨立委沈發惠質詢,兩單位對三條修法都罕見持強烈質疑態度?人事總處組編人力處專委廖鎮文說明,從法規來看增設副審計長,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若只挑一條來準用,就要敘明理由。
銓敘部報告也說,修法使簡任非主管員額配置數達配置準則150%,審計官兼任處長也不符合本職訂定列等原則。審計長陳瑞敏表示,全國同等機關都13職等,一個行政命令就讓他們變成12職等,也問了銓敘部長,說可以修法,「今天修來了,還那麼多意見?」
輪到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質詢時,陳瑞敏還抱怨,自己長年鬱悶,是希望審計部幫國家做一點事,現在要人沒人、要職等沒職等,為國家做一點事情也不可以?眾多立委也追問,如何保證政務副審計長公正獨立性?陳瑞敏說要為審計部培養人才,政務有政務的功能、常務有常務的功能,配置原則不同。
逐條審查階段中,第7條採國民黨立委翁曉玲版本修正動議通過,規範政務副審計長比照簡任14職等,並曾任審計長、副審計長5年以上或審計官9年以上;第10條、第14條採國民黨立委李彥秀版本修正動議通過,審計官、審計、查核等人數都有所提升,審計處由審計官兼處長,職務列簡任13職等,大家取得修法共識。民進黨籍司委會召委莊瑞雄最後宣布,該修法草案連同兩附帶決議完成初審,送出委員會交付院會,不需朝野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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