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翁曉玲提政務人員法草案 政務官助選將觸法

政務官不時下鄉助選、宣傳,遭質疑有違行政中立。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正式提出「政務人員法」草案,明定政務官不得公開為候選人站台、不得動用行政資源從事選舉、罷免活動,違者將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嚴重者應予免職。
另外,監察院長陳菊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請假至今,但自願放棄薪資。政務人員法草案增訂,政務人員請假天數,將由考試院會同政院明確定之。
翁曉玲所提的「政務人員法」草案,主管機關為考試院,適用人員為由總統、行政院長、考試院長任命人員、民選地方行政首長、中央或地方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以上職務人員,還包括特任、特派人員等。
草案指出,政務人員執行公務時,不得支持或反對特定政黨,或從事政治活動,包括動用行政資源印製、散發、宣傳品,在辦公場所懸掛、張貼特定候選人旗幟,動用行政資源從事選舉、罷免等,違者將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先前政務委員陳時中到南投草屯輔選喊出「一起拚大罷免」,引發藍營質疑不適任。草案增訂,政務人員不得兼任政黨或候選人競選辦公室職務,不得介入黨政派系紛爭,或是於規定上班或勤務時間,從事政黨活動、替人候選人站台、發起遊行等,也不得公開為公職候選人站台、遊行或拜票等助選行為,違者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嚴重者應予免職。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僅需 3 分鐘,簡單點選您的興趣與偏好,讓我們為您打造專屬的閱讀體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