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制法三讀通過「每年將增1.8億人事費用」 內政部:排擠地方業務預算

立法院今審理通過「地方制度法修正案」,立法院長韓國瑜(右)敲槌三讀通過。記者葉信菉/攝影
立法院今審理通過「地方制度法修正案」,立法院長韓國瑜(右)敲槌三讀通過。記者葉信菉/攝影

立法院今三讀通過「地方制度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內政部表示,肯定本次修法提高地方民意代表婦女保障比例、民選首長停職期間一律停薪等規定,但人事部分,均未能反映地方差異,且將大幅增加地方人事費用支出,每年將增加約1.8億人事費用支出,排擠地方業務推動預算。

內政部說明,此次修法將第33條地方民意代表選舉的性別保障名額,從原本的「保障婦女」,改為「保障任一性別」,保障比例從每4人應有1人,提高為每3人應有1人,從民國119年12月25日就職的地方民意代表開始實施。

內政部透過統計分析發現,雖近20年來我國女性參政實力持續提升,但基層女性民意代表當選比例仍不到三成,為進一步促進我國邁向性別平等參政,內政部從101年開始持續以座談會、公聽會、修法研商會、學術研討會、記者會等多種管道長期與各界溝通並凝聚修法意見,也在修法過程中說明須進一步提升保障比例必要性,並建議增訂日出條款以降低政治衝擊,終獲立法院及各界支持,是我國推動性別平等參政重要里程碑。

內政部表示,本次修正新增第61條第3項規定,將民選地方首長依法停職期間一律停發薪給予以法制化,於其復職或任期屆滿後被判決無罪確定,或不起訴處分確定後始予以補發,可展現政府對落實肅貪的堅定立場,促進廉能政治。

內政部指出,本次修正第83條之7,調整直轄市政府對山地原住民區的補助機制,並明定直轄市從中央獲得的普通統籌分配款增加時,市政府應酌予提高對山地原住民區的補助,可以讓山地原住民區擁有更多資源,強化其自治能力。

不過,內政部指出,在各界未形成共識下,本次修正第55條、第56條及第57條,直轄市副市長將增加3人、副秘書長增加3人;縣(市)副縣(市)長增加16人、副秘書長增加16人;鄉(鎮、市)公所主任秘書增加34人,合計全國每年將增加約1億8千萬元之人事費用支出,將增加地方負擔,排擠地方業務推動預算。

內政部 性別平等

延伸閱讀

地制法「李四川條款」三讀闖關 直轄市不受人口限制均設3位副市長

嘉縣民雄頭橋都市計畫特II道路將通車 疏解交通

防災科技成果展登場 消防署展示5G、AI強化救災韌性

影/公地放領重新啟動 賴清德總統現場勘察宣布兩要件缺一不可

相關新聞

冷眼集/憲政惡例 卓揆不副署、不執行、不任命

行政院長卓榮泰針對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修正案,已數次採取「不副署」手段,日前更是不動支七一八億元新興計畫預算,如今又被質疑可能針對立法院已行使同意權通過的中選會人事案,不發出人事令。卓揆「新三不」不副署、不動支預算、不任命,創下多項憲政奇蹟,「行政凌駕立法」的憲政惡例,恐再升級。

政策轉彎?政院:依法處理中選會任命案

行政院至今未發布中選會人事令,衝擊年底的九合一選舉準備。行政院昨天鬆口表示,為讓選務順利進行,會依法處理中選會任命案,並再補提人選,希望立法院補足誠意,盡速行使同意權。在野立委說,行政院長卓榮泰「政策轉彎幅度比台灣山路還彎」,政府本該依法行政,而非選擇性公布;選務人士憂心影響選舉工作,朝野缺乏互信,國家無法正常運作。

冷眼集/執拗政院 人事拆彈愈拆愈多

年底九合一選舉準備刻不容緩,中選會卻因委員人數不足,無法開會決議,行政院至今未任命立法院通過的四名中選會委員,行政院長卓榮泰仍在立法院舌戰在野黨立委。事隔兩天,政院鬆口稱會依法處理中選會任命案,此番「善意」,究竟是基於尊重法治,還是無奈於政治現實下的退讓?

國民黨團0人到場 軍購特別條例協商破局

立法院日前傳出藍白黨團今天可能讓總預算案付委審查,但因行政院長卓榮泰的發言恐萌生變數;由於中選會人事案風波,卓揆批評在野黨「背信」,不少藍委私下不滿,何必急著讓總預算付委?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昨朝野黨團協商軍購特別條例,藍委集體缺席,最後導致協商破局。

NBC專訪/鄭麗文重申深化台美關係 推動兩岸和平穩定

國民黨主席鄭麗文日前接受美國媒體國家廣播公司(NBC)專訪表示,改善兩岸關係從來不需要以犧牲對美關係為代價,兩者並非二擇一。她指出,推動兩岸和平、降低衝突風險,不僅符合台灣人民利益,也符合美國及國際社會對區域穩定的期待。

盧秀燕拋「軍購合理金額」遭疑與黨不同調 黃暐瀚:參選總統起手式

台中市長盧秀燕30日針對軍購議題公開表態,她接受《自由時報》專訪時指出,台灣合理的軍購金額應落在8000億元至1兆元之間,盧秀燕昨(31日)再向媒體表示,其支持方向「與國民黨提出的3800億加上彈性空間(+N)差不多」。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