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宗憲推無期徒刑分級制 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黃建賓、林沛祥、牛煦庭等今天舉行記者會,吳宗憲宣布將推動無期徒刑分級制,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兼任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的吳宗憲並表示,已將這項刑法修正草案排進下周司委會議程,正式啟動修法程序。
憲法法庭去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出爐後,被在野黨認為該判決意旨形同「實質廢死」,吳宗憲遂決定推動無期徒刑分級制,以落實法對犯罪之嚇阻性。
根據吳宗憲提案,無期徒刑分為一級有期徒刑、二級有期徒刑、三級有期徒刑。吳宗憲在提案說明指出,現行法僅概括規範無期徒刑服刑逾25年得申請假釋,連罪大惡極、泯滅人心的犯行都能申請假釋,恐無法達到真正評價犯罪的目的,刑法嚇阻作用亦將減損。
為使無期徒刑、假釋制度能互相搭配,因此提出刑法修正草案,擬修法將無期徒刑分級,包含一級無期徒刑不得准予假釋、二級無期徒刑為執行徒刑逾40年始得申請假釋、三級無期徒刑乃執行徒刑逾25年得申請假釋,使法官更細緻得在個案中進行犯罪評價,有效彰顯行為人惡性,並達有效遏止犯罪目的。
吳宗憲提案指出,一級無期徒刑者不適用假釋規定(即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亦不受減刑、大赦的影響,但總統特赦不在此限;總統頒布特赦,得改為二級無期徒刑的假釋規定,不適用赦免法相關規定。
黃建賓提到「馬國女大生命案」,表示凶嫌梁育誌歷審皆判死,卻在最高法院被撤銷發回,凸顯死刑幾乎無法定讞。若僅判無期徒刑,25年後便能假釋回到社會,「這樣的司法讓人怎麼安心?」因此支持吳宗憲提出的分級制度,以保障社會安全並重建信任。
林沛祥舉2022年南投「生技公司4死命案」為例,兇手李鴻淵二審判3個死刑,卻在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連奪走4條人命都不能死刑定讞,合理嗎?」若僅判無期徒刑,25年後仍可假釋,這是社會無法接受的荒謬,必須透過分級杜絕漏洞。
牛煦庭強調,從劉志明(師鐸獎女師案兇手)、陳彥翔到梁育誌、李鴻淵,震驚社會的兇嫌都逃過死刑,然而現行無期徒刑制度過於寬鬆,導致嚴重「罪刑不相當」問題。因此支持分級,讓最殘忍的罪犯永遠不得重返社會,才能恢復民眾對司法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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