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被陳時奮控誣告一審判10月刑 高院今判6月!

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博士論文遭旅美教授陳時奮質疑抄襲,高女告陳誹謗不成,陳自訴高誣告,台北地院認為她的博士論文確有抄襲,卻仍提告,判她10月徒刑。雙方上訴,陳時奮要求重懲,高女主張無罪,台灣高等法院今判6月徒刑。
高虹安因涉詐領助理費,一審被判7年4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而停職,高院定9月30日行言詞辯論。罷免團體「風城安心上路」發起罷免高女,7月26日投票結果為「同意」8萬6291票,「不同意」12萬4360票,無效票1374票,罷免案結果為「否決」。
高虹安曾在資策會任職,2012年、2013年奉派美國辛辛那提智能維護中心建立合作關係,攻讀辛辛那提大學博士,獲民眾黨提名參選新竹市長時,論文引發抄襲爭議。陳時奮質疑她的博士論文,高女告陳加重誹謗,檢方處分陳不起訴,陳自訴她誣告罪。
北院比對高虹安博士論文與資策會期刊論文,發現期刊論文大篇幅、幾乎所有文字一字不漏、顯逾合理使用範圍地被引用至博士論文中,不論是採廣義或狹義的抄襲概念,或高女有無引註,都不影響博士論文就是抄襲期刊論文的結果。陳時奮透過臉書指摘,高女提告指陳「扭曲事實經過」,北院認為她有誣告直接故意。
北院指出,從高虹安增補期刊論文到博士論文參考文獻歷程,她採「擠牙膏」式處理模式,當被質疑有抄襲期刊論文時,就僅針對該篇期刊論文回應,並將期刊論文增補至博士論文的參考文獻中,但關於尚未被發現的另篇期刊論文,在遭質疑未引註某篇期刊論文時,僅針對該篇補上參考文獻,卻未一併補上其他同樣有問題的期刊文章,可見抱持僥倖心態。
北院在判決中指政治人物每有遭人質疑操守或有違法,從不反躬自省自身過錯,僅為圖自己的政治利益「控管損害」,濫行提告,將司法作為讓批評者噤聲的工具,高虹安提告動機即是如此;當政治目的達到,偵查中卻默默地以書狀欲「減縮告訴範圍」,就遭質疑論文抄襲部分不願提告,更可證明。
一審判決後,陳時奮與高虹安皆上訴。高院言詞辯論時,陳以「被害人」身分指從2021年9月開始評論高虹安的論文,卻遭高女控告誹謗,對他的名譽、精神、金錢與時間造成影響。
陳時奮指高虹安沒有學術誠信,刻意隱匿期刊論文的存在,她為了洗白抄襲惡名而選擇告他,並操縱媒體製造清白假象。陳說,歐美國家政治人物抄襲等同「死罪」,高女為獲取政治利益而濫用司法,一句道歉也沒有。
高虹安強調自己無罪,認為沒有違反誠信,之所以增補謝詞,是因為外界關切。她說,2022年8月26日提告誹謗時,範圍以陳「可輕易向校方查證」、「稍加查證」部分為限,不包括說她抄襲。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