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遭催繳除籍證明 大法官被提名人認有侵犯人權之虞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今天審查大法官被提名人詹鎮榮。國民黨立委陳玉珍詢問,政府以國安為由或因過去不作為,要求在台定居的陸配限期補交喪失原籍證明,否則將剝奪身分,甚至驅逐出境,是否合憲?有無侵犯人權?詹鎮榮認為,「人權當然有侵犯到」,至於是否合憲,還是要看個案公益和私益狀況。
詹鎮榮說,國家安全是不確定的法律概念,針對國家安全限制人權管制強度和手段容有不同,可能是初步行政管制,也可能是高密度的刑罰,或如同陸配案中的驅逐出境;他說,在個案審查合憲性時要衡酌公益和私益,關注公益事由和干預措施的強度。
陳玉珍詢問,主張共產主義、分裂國土、武統台灣、以刑法第100條來辦在野立委是否為言論自由。
詹鎮榮表示,從基本權角度,這些都是言論自由。
針對行政機關以國家安全為由,或過去消極不作為,要求陸配在期限內補件,否則就剝奪身分、驅除出境;詹鎮榮說,「人權當然有侵犯到」,至於是否合憲,還是要看個案中公益和私益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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