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價購57筆台糖土地 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

依照目前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規定,原住民凡自77年2月1日之前即使用至今的公有土地,可依規定增劃編為原保地,行政院曾於96年間,辦理「第一次向台糖價購土地」供原住民增劃編原保地,卻遺漏57筆土地未處理。立委陳瑩自前年向行政院爭取「第二次向台糖價購土地」,成功讓使用這57筆土地的原住民陸續取得權狀,9日台東縣政府舉辦領取權狀活動。
有關台糖土地增劃編,過去陳瑩多次向行政院爭取,終於在前年7月27日獲得行政院同意,這將近二年的時間,原民會與台糖確認土地價格、確認使用人身分外,原民會與地方政府經過現勘、分割、權利回復等程序,終於在近日陸續核發權狀。
陳瑩表示,過去公所舉辦原保地核發權狀的活動,都是以「頒狀」概念,原住民是拿回土地、領回權狀,不是「受頒」的概念,甚至有些鄉長是把土地權狀送到族人家中。政府將土地還給原住民時,應該秉持謙卑與表達歉意的態度,把土地權狀送到原住民手中。
她提到,這次台糖土地增劃編原保地的案件,是前總統蔡英文執行時拍板定案,過去原轉會討論台糖土地增劃編原保地案件時,蔡英文相當重視,並請莊瑞雄緊密掌握案件進度。陳瑩多次與時任內政委員會召委的莊瑞雄,討論購價經費的問題。
莊瑞雄表示,自己不是原住民,但過去擔任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召委時,只要是原住民事務或法案,一定盡心盡力推動。未來還有很多原住民族歷史正義需要實現。
前年9月陳瑩委員在台東縣政府舉辦台糖土地增劃編會議,時任原民會土管處長杜張梅莊與會表示,此案應可在2024年拿回權狀,但整個行政程序還是延宕許久,因為從總統府原轉會提案、調查,花費很多時間在協調處理上。現今擔任原民會副主委的杜張梅莊也說,今天台糖土地增劃編的成果,是政府對原住民族土地權益保障的回應、也是轉型正義的落實。
行政院96年頒布實施「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實施計畫」時,同時針對原住民使用台糖土地情況進行清查,當時以「公告現值」價格向台糖價購土地共有263筆,面積約67.08公頃,金額為1億9千萬元,此為「第一次向台糖價購土地」供原住民增劃編為原保地。
這次由陳瑩爭取的「第二次向台糖價購土地」,共有57筆(台東32筆、花蓮24筆、屏東1筆),總面積約1.4公頃,土地價購經費約7,369萬元。陳瑩表示,感謝台糖配合讓價購土地以公告現值(加計土地增值稅)計算,若以市價計算土地現值,超過2億元。
「第2次向台糖價購土地」的57筆土地,都是在民國35年時,已訂有租約或使用中,然而台糖是35年5月1日在上海成立,後因接受日產所屬的各糖業機關後,台糖總部在36年1月19日才移至台灣,所以當時在這57筆土地上的原住民,他們使用這些土地是「台糖成立之前」的已存在事實。
陳瑩表示,今天拿到權狀的族人,他們要拿回祖先土地的路,已經走了80年,從民國35年前就已經使用的土地,經過那麼多的努力、眼淚及等待,漫長的調查過程,冗長的行政程序,很多長輩已經離開,今天將土地還給原住民,是遲來的正義。
原住民族土地的問題,可追溯至日治時期的土地政策,1895(明治28)年總督府以日令第26號,發布〈官有林野及樟腦製造業取締(管理)規則〉,當時只要認定無法提出地契證明者,一律收歸官有。
日治時期的總督府,於大正3年與14年(西元1925年)分別實施「官有林野整理事業」與「森林計畫事業」,當時準要存置林野中的番人所要地即為「高砂族保留地」,也就是現今的原保地,雖早有原保地制度的實施,但原住民大部分土地早已流於為官方所有,包括今天台糖接收日產所持有的土地。
陳瑩表示,感謝行政院回應原住民族的土地正義,讓「還我土地」政策可以更推進一步。這次價購台糖土地的過程當中,台東符合資格有25人,但照冊過程當中,卻遺漏1人。幸好2年前陳瑩在台東縣政府,邀集所有申請人,一一比對每筆土地資料,讓這位原本差點被遺漏的族人,得以在今年與大家一同拿回祖先世代使用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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