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預算凍結10案2.4億 立院司委會全數解凍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處理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司法院預算凍結項目,共有10案。經詢答及在場立委討論後,所有案子均准予動支(備查),提報院會。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上午邀請司法院副秘書長王梅英、法務部次長黃世杰等人就跟蹤騷擾防制法相關議題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另也處理114年度司法院預算解凍案,共有10案,凍結金額約新台幣2億4647萬餘元。
民進黨立委沈發惠質詢提到,立法院會23日表決復議案,使攸關法庭直播的法院組織法修法逕付二讀,。他認為,法庭直播雖然是司改國是會議結論,但社會對此仍有蠻大的疑慮,包括法官協會等單位也表達疑慮,這必須在立法前解決,司法院要適時對外說明。
王梅英表示,法官並不怕檢驗,目前的法庭也非常公開透明,只要是可以公開審理的案件,都歡迎民眾旁邊、監督。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表示,今年度中央總預算創台灣史上新高,總支出高達3.13兆元,中央卻片面刪除全台地方政府的補助款636億元,這不是預算調整而是違法剝奪,因此他要告發政府公務員涉嫌違法剋扣地方補助款,可能構成刑法的違法抑留剋扣罪、貪污治罪條例的抑留剋扣罪。
黃世杰說,尊重立委的意見,但刪減預算相關程序及相關憲法爭議,現在由憲法法庭審理中,法務部尊重一切結果。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質疑多位檢察官辦案因為政治正確,因此官運亨通、升官,例如偵辦前台北市長柯文哲京華城案的檢察官林俊言,獲推薦升任主任檢察官等。
黃世杰表示,這樣的說法不是很公平,因為法務部有完整程序,不但要經過檢察官票選,還有檢審會把關機制,並非單純由行政官員單獨決定。
此外,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47條前段規定:「犯詐欺犯罪,在偵查及歷次審判中均自白,如有犯罪所得,自動繳交其犯罪所得者,減輕其刑」。
最高法院大法庭14日裁定,犯詐欺犯罪,在偵審均自白,自動繳交其犯罪所者,減輕其刑,所稱「其犯罪所得」,是指行為人因犯罪而實際取得的個人所得,即個人犯罪酬勞。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羅智強質詢時,詢問黃世杰等人對此裁定的看法。
黃世杰說,當時最高法院大法庭言詞辯論過程中,最高檢察署代表表達意見,堅定認為該條文的立法理由是要填補被害人所受損害,因此不認同大法庭的裁定見解。不過依照制度,大法庭的裁定有其解釋上拘束力,法務部會盡速研議相關修法,讓法條文字更加明確,定義犯罪所得。
詢答結束後,在場立委處理司法院預算凍結案,所有案子均准予動支(備查),提報院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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