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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鯤鵬會遭控配合中國統戰 陸委會:已涉兩岸條例

民團揭露中華鯤鵬會長期配合中國對台統戰,牽線台灣大學生赴中參與具政治意圖的交流營隊,行政院強調,兩岸交流應健康有序,不該設有政治目的,陸委會則說,該會作法涉「兩岸條例」33條之一,將依法積極處理,教育部透露,鯤鵬會近期借用場地的3校已依相關規定撤銷。
台灣經濟民主連合昨指控中華鯤鵬會一日在台灣高等教育機構內推動中共統戰認同工程。內政部昨稱,中華鯤鵬會沒有依法定期召開理、監事會及會員大會,違反人民團體法,限期6月6日前改善,否則將予以解散處分。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在院會後記者會時說,行政院長卓榮泰一直強調,兩岸交流應健康永續且去政治化、去風險化,而台灣與中國的教育交流不應該設有政治的目的,國立大學借用場地也有各自規範跟審查流程。
教育部國際司代理司長藍先茜指出,鯤鵬會借用3所學校場地,校方稱其申請說明中提及海外城市交流或見聞分享,未發現有揭露跟兩岸交流相關訊息,因此予以借用。經了解後,已依校內相關規定撤銷場地借用。
教育部次長張廖萬堅說,校方表示,鯤鵬會在申請過程中並未揭露實際內容,導致很多學校出租場地。過去的租借狀況也正請校方了解中。他說,相關中國滲透校園統戰議題,教育部將與陸委會、國安單位召開跨部會研擬因應方案,並不斷提醒學校,中國目前被列為橙色警告地區,應提醒學生交流等各方面風險,未來會將加強溝通。
陸委會文教處副處長陳威豪指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之1規定,未經許可不得與大陸黨政軍或政治性團體進行任何形式的合作行為,有關鯤鵬會案,已函請相關主管機關進一步瞭解,屆時也將積極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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