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管法修法 民進黨團譴責韓國瑜程序不正義

立法院會昨天三讀處理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刑法部分提文修正案,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前右)招呼同黨委員排隊登記發言。記者邱德祥/攝影
立法院會昨天三讀處理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刑法部分提文修正案,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前右)招呼同黨委員排隊登記發言。記者邱德祥/攝影

立法院會昨天三讀通過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刑法部分提文修正案,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今天表示,立法院過去一年以來「討論不充分、協商只過水,黑箱喬條文」,這些程序不正義成為國會基本配備,民進黨團要再次向立法院長韓國瑜提出抗議與譴責。

立法院會昨天三讀通過「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修正案,賦予核電廠取得延役或重啟的法律依據,同時在刑法增訂妨害司法公正罪章,還有棄保潛逃罪、不法關說罪等條文,明定意圖向法官、檢察官進行不法關說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萬元以下罰金。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上午舉行輿情回應記者會,吳思瑤表示,核管法攸關台灣長期的能源政策、全體國人的生命財產安全,然而當前社會沒共識、核安不處理、核廢沒解方,在野黨透過表決方式霸王硬上弓,執政黨僅能發揮論述能力及強大意志,透過上台發言表達反對立場。

吳思瑤說明,行政部門已經做出具體回應,目前僅有修正核管法第6條,未見相關配套子法與科學評估,況且台灣沒有相關經驗,未來還需要長時間評估,不是單靠修法就能讓核三廠延役,也並非單靠就法就能讓核一、核二廠除役後再恢復運轉。

吳思瑤強調,在野黨修法很簡單,按下表決器就能贏,但是政策的承擔卻是無比沈重跟艱難,執政團隊一定會負起責任,至於後續所有事項,一切依循現有法規,「該除役就應當除役,該進行必要的安全作為就應該進行」,沒有任何環節能夠輕忽大意。

針對刑法部分,吳思瑤則表示,妨害司法公正人人有責,海水退了才知道誰沒有穿褲子,民進黨團也有提出修法版本,而且更加全面、嚴謹且可行,除了限制所謂的不法關說,同時擴及不法請託與施壓,然而卻被藍白兩黨刻意排除,原因在於他們發動民粹包圍檢院,甚至透過政治力干預個案,最後再透過砍預算報復相關部會。

吳思瑤直言,這些都是公然施壓的行為,在野黨立委就是做賊心虛,不敢把不法施壓的樣態跟文字入法,「坐實他們量身定做,這一套修法只修一半,完全就是雙標」,如果要達到嚴謹可行、百分之百妨害司法公正罪,應當採用民進黨團版本,從不法關說擴及到不法請託與施壓。

吳思瑤也點名,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國民黨立委吳宗憲都是假有法律人專業,實際上卻毫無法律人的風骨,而且在整個修法討論過程,韓國瑜再次不協商就表決,閹割主持朝野協商的權限,甚至放任黑箱條文喬到最後一刻,如此倉促雜亂無章的條文,就是他要留在歷史的定位。

立法院 民進黨 吳思瑤

延伸閱讀

環團籲政院提核管法覆議 民進黨團:尊重行政部門研判

賴總統日經專訪 吳思瑤:台日深化合作是最佳戰友

【重磅快評】韓國瑜之怒 是對無知大法官的溫柔抗議

賴總統專訪籲建「非紅供應鏈」 綠委肯定民主同盟戰略

相關新聞

明年租補分攤 台中21.7億金額第一、北市自籌率四成最高

內政部日前以財劃法修正後地方自有財源增加為由,發函地方政府要求各縣市自籌一定比例的租金補貼經費,再度引發反彈。本報掌握,...

地方負擔租金補貼?盧秀燕難以答應:已經被刪32億了

內政部日前發函各縣市政府,明年起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經費將由中央與地方共同分攤。台中市必須負擔30%,與新北市並列...

民調/賴清德聲望回升至近五成 但不贊同度也走高

台灣台灣民意基金會今天公布最新民調指出,賴清德總統總統聲望為,四成九民眾贊同賴總統處理國家大事的方式,四成六不贊同。台灣...

獨/監察院長陳菊住院近半年 賴清德「私人行程」探視

監察院長陳菊因病請假迄今已近半年,近來陳菊因請假是否支薪一事引發外界關注;賴清德總統今天上午南下高雄鳳山參加台灣基督長老...

廢監院修憲有兩大難關 朝野共挺的18歲公民權就功敗垂成

民眾黨在立院提出廢監院修憲案,不過,根據修憲法定流程,修憲案就算在立院順利推動,最後一步公民複決門檻超高,票數要達到選舉...

未來「補假不補班」!人事總處刪規定 不再補班湊連假

今年下半年及明年度行事曆已出爐,行政院人事總處也公布,基於國人已習慣週休二日作息,因此在「政府機關配合紀念日與節日補假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