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協商核三廠重啟運轉 環團批藍白亂搞全民擔

核三廠將於5月17日除役關廠。國民黨、民眾黨推動「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6條修正案」,為老舊核電廠鬆綁換照期限並重啟運轉,擬於今下午進行政黨協商,揚言要趕在核三除役前完成三讀通過,全國廢核行動平台今召開記者會,怒批藍白兩黨草率修法,罔顧核安風險,應立即停止將台灣2300萬人的安全作為政治籌碼,否則將激起民間強力反制,付出政治代價。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表示,依規定,運轉執照有效期間最長40年,期滿未依規定換發執照者不得繼續運轉。無論修法是否通過,今年5月17日核三廠都必須停止運轉,這一點是無法改變的,國際上至今尚未有停機除役後重啟的案例,台灣目前也無法律可循。
她批評,藍白兩黨為政治惡鬥,試圖強行於下周修法表決開放核電廠可於屆期後「任何時間」提出運轉申請,甚至無須安全審查即自動延長運轉20至60年,這種違反國際標準、漠視核安程序的立法簡直亂搞。不但不嚴謹考量立法是否具備可執行性,更未針對核電廠的設備老化、耐震強度、核廢料處置與戰爭風險提出任何實質因應措施,誤導大眾核電可輕易重啟,罔顧核安風險。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會長謝志誠表示,目前立院累計14個修法版本,幾乎全數聚焦於放寬門檻,但內容彼此矛盾混亂,沒有實質審查就要匆促送交院會表決,對於藍白不顧核安及實務上的可行性,聯手惡修「核子反應器管制法」,環盟除予以嚴正譴責外,更建議行政院基於此項修法「欠缺實質討論,違反民主原則及背棄世代正義」移請立法院覆議。
他說,換發運轉執照僅是核能電廠再運轉的條件之一,而「再運轉」需要大量繁瑣的準備工作,包括整體安全檢測、設備盤點、核安會審查等。以核一廠為例,過去曾申請換發運轉執照,核安審查長達38個月未有結論,根本不是短期可完成的審查。提醒執政黨,應該以顧核安為前提就「再運轉」的是否可行作出完整的評估,並及時對社會作說明,以免被藍白甩鍋「執政無能」。
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黃靖庭表示,核三廠運轉40年,設備老化問題日益嚴重,尤其是反應爐的壓力容器等關鍵設備,長期受到輻射影響卻無法更換,若重啟將面臨極高的安全風險。尤其核三的地質風險更是不能忽視,根據台電的地質調查報告,核三廠東側緊鄰恆春活動斷層,若發生地震,最大的地表加速度可能達超過核三廠目前的耐震強度。從地方的觀點來看,重啟核三不僅是技術問題,更是社會正義與安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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