嗆告簡舒培 羅智強:要讓造謠者「法院跑不完」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今日公開宣布,他將提告民進黨台北市議員簡舒培。他嗆簡,「不要以為檢察官可以護航你,我會採取自訴。台灣的法官,雖然有綠的,但也有秉公中立的法官。我就讓你去賭睹看,遇到秉公中立的法官,你就等著坐牢。」
簡舒培指控,羅智強宣布參選桃園市長開設的政治獻金專戶,該戶募款超過1431萬,但僅一個月的競選支出,就超過1443萬,且其中近千萬元,都給了特定設計顧問公司。
羅智強今表示,他將再告簡舒培,總刑期十年起跳。為什麼很多人面對民進黨的造謠卻束手無策?答案很簡單,因為檢察官根本不辦,民進黨掌控檢調,檢察官對於綠營造謠者往往「不動如山」,不起訴成了護航的代名詞。而我們向檢察官提告造謠者,卻只能眼睜睜看著真相被埋沒、正義無法伸張。造謠者也因此肆無忌憚,反正檢調自己人,一定會護航
羅智強並強調,他決定採取「多管齊下、全面反制」的訴訟策略,有的案件走告發;有的案件提告訴;能自訴的直接自訴,繞過綠色檢調東廠;能提民事求償的,也一案都不放過;有些案子,甚至會等到「政黨輪替後」,檢察官恢復中立,不再聽命民進黨後,再來一一算帳。
羅智強說,他要讓造謠者們猜不到,他會從哪個方向出手,「你敢造一個謠,我就告你」。再搭配「謝長廷的時效屆滿前提告法」,謝曾在「大阪處長被逼死案」用這個訴訟策略告他,雖然最後謝都輸,但也讓他跑了好幾年法院,出庭出不完。換言之,他不一定會馬上提告,會等半年、一年、甚至快到時效屆滿再提;第一位要承擔責任的,就是簡舒培。
羅智強表示,簡舒培指控他將政治獻金轉入他成立的基金會,完全是子虛烏有、蓄意抹黑。法律對策是先提自訴誹謗罪或意圖使人被罷免,不經檢察官,直接進法院;如果自訴被駁回,則進入第二步驟。如果自訴成立,則不提告,若自訴不成立,則時效將屆時(也許半年、也許一年),提告意圖使人被罷免罪(選罷法第104條),屬重罪,最重五年徒刑;再等到民事求償的兩年時效將屆時,提出名譽損害賠償訴訟。
羅智強也說,簡舒培誣指他在參選桃園市長時,利用政治獻金請由他基金會董事負責的公司打選戰。但事實上,該人早已非董事;即使仍為董事,法律也未禁止接案。法律對策為,刑事部分慢慢告,民事部分慢慢告。
羅智強嗆,「我要告訴簡舒培,妳不要以為檢察官可以護航你,我會採取自訴。台灣的法官,雖然有綠的,但也有秉公中立的法官。我就讓你去賭睹看,遇到秉公中立的法官,你就等著坐牢。」
羅智強總結,這就是他對簡舒培的回擊方式。兩則謠言,最重可判十年徒刑。歡迎她繼續造謠,刑期他幫她算好。他要的不只是為自己討回公道,更是為所有遭到綠營抹黑的在野黨人伸張正義。他要讓造謠者們,「法院跑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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