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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曉薇押200天不改其志稱「無權收賄」 檢、辯都要柯文哲作證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台北地院今開庭審理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貪汙案,上午提解在押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行準備程序。應女聲請傳喚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13名證人,公訴檢察官一口氣聲請傳喚15名證人,應女不認罪,再次感謝沈對社會的捐輸。

上午庭審進行1個多小時結束。應曉薇說,她已羈押200多天,堅持一定要說的是「我沒有施壓、關說、請託京華城案,更沒有違背職務收賄的權利」;應說,她要再藉公開機會表達感謝沈慶京,因為沈對社會的關心「要謝謝他」。

應曉薇聲請傳喚的13名證人,有柯文哲、沈慶京、男友王尊侃、胞兄弟應福民、應福邦、助理陳佳敏、吳順民、連君蒲、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都發局前局長黃景茂、都委會前執行秘書邵琇珮、都委會前執行秘書劉秀玲,以及松工事業總經理連奕翔。

應女的辯護人表示,應女逢年過節會致贈母親紅包,助理會將她的收入償還貸款,應女母親住在仰德大道委託松工事業裝潢,不過,松工有人捲款潛逃,後來談定分期還款,應女有其他的金錢來源,不涉及收賄與洗錢。

應女辯護人還說,檢察官指控應女洗錢的5個協會,協會支出確由王尊侃主導負責,協會有正常營運也辦活動,不是像檢方所言沒有經營實績。

檢方團隊派偵查檢察官郭建鈺、公訴檢察官廖彥鈞、陳思荔論告,聲請傳喚15人作證,其中與辯方重複聲請者有沈慶京、柯文哲、彭振聲、王尊侃、邵琇珮、劉秀玲、吳順民、陳佳敏等8人。

關於准否傳喚?排序與作證時間如何?受命法官許芳瑜表示,會在與合議庭評議後於本月22日前敲定。

檢方起訴,沈慶京企圖永久享有京華城購物中心12萬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2017年至2019年行賄應曉薇及其助理吳順民,應曉薇於是為京華城案陳情、施壓市府公務員,沈交付應曉薇600萬元、交付應的助理吳順民185萬元賄賂。

應曉薇、吳順民2020年、2021年要求北市府將京華城案送入都委會,見申請都更容積獎勵適法性有問題時,陸續拜託前副市長彭振聲放水,除帶沈慶京出席都委會發言,也致電市長室追問簽呈進度,或以電話責問公務員、責罵都委會公務員,沈慶京於是再交付應4500萬元賄賂、交付吳順民123萬5484元。

此外,沈慶京2022年1月至10月為加速市府核發建造執照,應曉薇、吳順民為鼎越公司召開協調會,沈再交付應曉薇150萬元、交付吳順民55萬元賄賂,總計應曉薇收賄5250萬元,吳順民收賄363萬5484元,沈慶京另行賄柯文哲1710萬元。

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沈慶京 應曉薇 吳順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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