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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站/助理費除罪化不易 偷吃步難解爭議

地方民意代表捲入助理費涉貪案事件層出不窮,統計本屆全台有九一○位議員,就有廿八人被指控涉貪助理費,全台正副議長昨向立法院長韓國瑜請命修法。不過,「除罪化」恐怕難度相當高,健全民代助理費制度,才是長久之道。
地方議員以親朋好友當人頭領取助理費事件,屢見不鮮。嘉義市無黨議員戴寧被控涉詐領助理費長達十年、共四三一萬元;新北市國民黨議員白珮茹也被控詐領助理費十五年,金額高達上千萬元。究竟是議會長久陋習,還是制度存在缺陷,一直有待檢討。
台灣高等法院法官對新竹市前市長高虹安助理費案聲請釋憲時,聲請書透露各級法院審理地方民意代表因助理費、加班費訴訟案就有二百多筆,儘管該聲請案遭大法官不受理,但也凸顯助理費確有模糊不明之處,讓民代誤觸法網。
立法院去年三讀修正「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大幅增加議員助理費,更放寬議員可聘日薪制助理,確實已讓議員在經費及人力調度上更為彈性。
不過,上次修法只是調高助理費,議員若聘用親人當助理、助理勞動保障等,修法也毫無規範。而地方型民代選區幅員遼闊,設置地方服務處經費高昂,都會型民代則須聘雇影音助理維持社群聲量,這些也待立法更進。
全台正副議長大陣仗向韓國瑜請命,期盼採大水庫理論,讓民代彈性運用補助費,甚至傳出想比照當年立法院闖關「會計法」九十九條之一模式,讓詐領助理費除罪化;但民意是否埋單,從藍綠黨鞭昨天的反應已可略知一二。只能說,地方議會想以「偷吃步」方式解決長久爭議,實務難度不小,不如設法健全助理費制度才是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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