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國際專家交流 政院將研擬第二部國家人權行動計畫

全球數位人權大會今年在台灣登場,行政院指出,未來將擬定第二部國家人權行動計畫,藉由舉行國際諮詢座談會,瞭解其他國家推動數位人權的策略或具體作法,同時借鏡國外個人資料保護專業人才培訓經驗,作為計畫擬定、個資人才培訓的參考。
行政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今偕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合作辦理「台灣第二部國家人權行動計畫數位人權議題國際諮詢座談會」,會上邀集4位國際專家來台參與。
行政院政務委員林明昕致詞表示,台灣2022年提出首部「國家人權行動計畫」(NAP)以來,積極推動數位人權的保障與發展,鑒於數位科技對社會與國家的深遠影響,政府特別將「數位人權議題」列為重要項目,從完善隱私保護、防制數位科技引發的各種歧視、遏阻網路性別暴力、提升媒體素養、消弭數位落差等多方面,提出具體行動方案,設定明確目標與時程。
林明昕政委進一步指出,然而,數位發展同時也引發了隱私、資訊安全、言論自由等一系列人權挑戰,對女性、LGBTQIA+、身心障礙者、兒童、原住民族等處境不利群體造成危害,甚至破壞民主國家的根基。如何在促進科技創新的同時,保障基本人權,是各國都必須共同面對、重要而且急迫的課題。
行政院指出,與會的國際專家肯定台灣透過制定國家人權行動計畫保障數位人權的作法及成果,也提醒數位發展下的隱私、資訊安全、言論自由、資訊近用及其他人權議題及保障作法,彼此間密切連結,但也可能是衝突關係,執行上須重視公私部門等多元利害關係人的參與。
國際專家指出,公開透明的政策決定與立法程序也很重要,透過各方利害關係人之對話,形塑支持隱私及相關人權保障的共識與社會文化,作為推展各項工作的基礎。
國際專家也建議,台灣政府在數位人權及個資保護議題的推動上,應在法規中定義明確的構成要件、具體可行之作法、申訴及救濟程序等,法規內容應符合相關國際人權規範及指引,並應能通過合法性、必要性及比例原則之檢驗,採取最小侵害手段,兼顧數位發展及人權保障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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