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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玉蔻罵拋妻棄子確定判賠 趙少康:判太輕、會捐公益

媒體人周玉蔻於放言傳媒、民視節目和臉書指中廣前董事長趙少康家暴、拋妻棄子、不認骨血,遭提告。最高法院判周玉蔻與民視應連帶賠償200萬元,另周須單獨賠償20萬元,全案確定。趙少康表示,雖然已是國內誹謗官司判賠金額最高,但他仍認為判太輕了。
趙少康表示,他是連同民視、周玉蔻一起提告,要電視公司約束主持人,不能放任她假借媒體誹謗別人。不過,他還是認為判太輕了,像美國這種誹謗官司,兩百萬美元都不只,一個人的名節,一輩子好不容易建立自己的名聲,這樣輕易隨便亂講就毀掉別人,這也是他非告不可的原因。
趙少康表示,最高法院駁回周的上訴,代表司法還是有其公正性,以後遇到這種,尤其是有前科的,一而再再而三藉著罵別人,能獲得民進黨政府的青睞,給她各種補助、計畫等資源,法律對她而言,不是什麼了不起的事情。雖然這次判賠金額已是國內最高,他還是覺得加十倍也不為過。
趙少康表示,打官司曠日廢時,這個官司已經拖了兩三年,打這麼久,判賠數目太少,獲得的政治利益或商業利益更大,一算當然覺得無所謂,鼓勵他們朝這邊去做,民進黨的媒體經費幾十億元這樣給,這些媒體有恃無恐,被告賠一點錢又怎樣?
趙少康表示,周玉蔻應從此次事件中吸取教訓,深刻反省,重新審視自己的言論標準和職業操守。也希望社會在接收信息時應保持批判性思考,不盲目相信未經證實的言論,唾棄不負責任的媒體。對於已多次發布不實言論而遭法院判刑或要求賠償的消息來源,更應謹慎查證後再報導。周玉蔻女士及民視賠償後,他會將賠償金捐做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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