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在期限前 行政院2日將提憲訴法覆議
立法院會日前三讀修正憲法訴訟法等三法,其中,憲訴法三讀條文已於24日送達政院,依法若要移請立法院覆議,期限為明年1月2日。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天表示,2日當天將在行政院會通過、正式提出憲訴法的覆議。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修正憲訴法、財劃法、選罷法等3法,行政院擬提出憲法救濟手段,各部會與地方縣市政府也陸續說明受衝擊的面向。
其中,憲訴法三讀條文已於24日送達政院,依法若要移請立法院覆議,期限為明年1月2日。
李慧芝今天表示,因為週四(114年1月2日)是憲訴法提覆議的最後一天,當天將在行政院會通過、正式提出憲訴法的覆議。
另外,李慧芝說,政院尚未收到財劃法跟選罷法2個法案。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林思銘昨天則指出,國民黨團之所以對選罷法、財劃法提出延緩公布,一方面是因為目前立法院仍在審查選罷法關於罷免票高於當選票的「加1版本」,待立法院表決後,一起公布選罷法,以及先讓立法院通過114年度總預算案,在沒有預算重編的疑義後,再公布財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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