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須一致決 司法院長被提名人張文貞:美國聯邦法院也是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今天審查司法院大法官人事案,國民黨立委陳玉珍問是否認為憲法法庭也應一致決,司法院長被提名人張文貞否定,直言「這是不對的」,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要求各州法院做成最嚴重罪行跟死刑科處時,陪審團須一致決,當然不是一致決而是採多數決。
陳玉珍開頭先展示一項藝術品,表示這是她從印尼帶回來的,手持天秤,代表公平,這位是神,聚集正義力量,抵抗司法不正義,這是對法官的期許,知道祂的下場嗎?張文貞搖頭表示不了解。陳說,後來被燒掉,因為沒有主持正義,如果主持正義就成為人們心中的神,沒有主持正義就是被燒掉。
陳玉珍接著問,張文貞被提名為司法院長的資格跟條件為何,是以有權威著作嗎?張表示,她是以此被提名的。陳質疑不曾拜讀過張的著作,她至少讀過司法院前院長翁岳生、許宗力等的著作。
陳玉珍質疑張文貞於中文、外文著作中,並無單獨權威著作,都是編著、合編等。張反駁,她在國際期刊皆有著作和專文。陳表示,非常優秀但還是無法說服她,不足以讓張擔任司法院長,雖不損及於張的優秀,但她比較的對象是翁岳生、許宗力等。張回應,「過去的大法官跟院長並沒有國際上的權威著作,我也是國際憲法學會的全球學者。」
陳玉珍問到被解讀成「實質廢死」的憲判第八號判決,各級法院判決死刑應一致決,背後原因是因為剝奪生命權?張文貞表示,是,大法官是基於最嚴格正當程序考量,她也須遵守憲法法庭判決,尊重法治,作為司法最高職位被提名人,必須遵守憲法法庭裁判。
陳玉珍追問,張玉珍贊成,是因為司法院長被提名人?若是身為學者,贊同嗎?張表示,大法官作成裁判有拘束全國各機關及人民效力,大法官作成決定的基礎是立法院國內法化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6條以及第36號一般性意見。
陳玉珍直呼,學者如果什麼都被拘束,還要評論嗎?張文貞是活在共產主義國家嗎?都不願意針對問題回答,支不支持廢死都不願意回答,沒辦法給答案,身為領導要有自己想法。張說,她作為司法院長被提名人以及將來憲法法庭審判長,必須要捍衛憲法法庭裁判。
陳玉珍再問,立法院通過的政策重不重要,憲法法庭是否也應採一致決?張文貞表示,立法院當然是重要代議機關,立法政策行使跟裁量也很重要,採一致決這是不對的,憲法法庭沒有個案剝奪生命權的權力。
陳玉珍說,憲法法庭要求判死應各級法院一致決,憲法法庭裁判是否違憲時,也要反求諸己。張文貞說,美國聯邦法院也是如此,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要求各州法院做成最嚴重罪行跟死刑科處時,陪審團必須一致決,陪審團只有在一審,「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做成這要求時,自己當然不是一致決,還是採取多數決。」大法官做的是抽象規範解釋,不會直接剝奪個人權益。
陳玉珍質疑,不是只針對死刑,憲法法庭判決,不會剝奪人民實質權益?張文貞說,不會剝奪人民生命權,憲法法庭裁判效力最多只能夠撤銷、發回原審法院決定,不會直接涉及處理人民基本權利。
陳玉珍問,憲法法庭判決會不會影響人民權利?她只要這句話。張文貞表示,憲法法庭做成所有憲法裁判,都會影響人民權利。陳說,「你剛剛前面不是這樣講。」張表示,「委員剛剛問的是憲法法庭是否會剝奪人民生命權。」陳表示,「這不是我問的,你要誠實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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